2024年12月27日,我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銀行外匯風險交易報告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明確將虛擬貨幣非法跨國金融活動列為外匯風險交易行為,並要求銀行對涉及此類活動的境內/外機構和個人客戶進行風險監測和報告。
面對《辦法》的出台,或許許多人得第一反應是:「虛擬貨幣交易是不是被徹底管死了?」好消息是,事實並非如此;但壞消息是,監管力度確實提高了。
那麼《辦法》究竟講了什麼?傳遞了哪些訊號?曼昆律師將在本文中進行深入解讀。
本次監管文件並非針對虛擬貨幣交易
如果你通篇閱讀,你會發現,文件的核心是要求銀行在辨識跨國資金異常流動時,注意交易背景和資金用途。一旦發現疑似風險交易行為,銀行必須及時監控、分析並報送風險交易報告。換句話說,重點在於對「風險交易」的判斷而非非特定資產或工具。
文件指出,凡是涉及虛假貿易、虛假投融資、地下錢莊、跨境賭博、騙取出口退稅以及虛擬貨幣非法跨境金融活動等行為,都被歸類為外匯風險交易。這不由讓曼昆律師想到了先前兩高發布的《關於辦理洗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文件中同樣也是類似的描述,透過虛擬貨幣轉移犯罪所得是洗錢行為。所以,不管是這次的《辦法》還是兩高的文案,監理關注的並不是具體工具,而是利用這些工具達成了非法的目的。
只不過,虛擬貨幣,尤其是USDT、USDC這類穩定幣,因其天然的無國界且與大部分法幣相互兌換的特質,常被用在跨國交易之中。然而,這些特質又被「聰明人」利用,透過虛擬貨幣作為中間媒介,隱匿跨境資金流動或賺取法幣之間的匯率差價。
這就是為什麼本次文件特地將虛擬貨幣非法跨境金融活動明確指出──一直以來,我國對利用外匯套利維持高壓監管態勢,而虛擬貨幣的出現更是加強了這項監管需求。
也因此,對機構或個人玩家來說,遠離虛擬貨幣非法跨國金融活動才是關鍵。從過往的案例和監管實踐來看,虛擬貨幣涉及的非法跨境金融活動通常包括以下幾類:
·虛擬貨幣跨境洗錢與資金轉移,利用虛擬貨幣的匿名性和全球流通性,將非法所得跨境轉移,規避反洗錢追蹤。例如,透過USDT等穩定幣將境內資金兌換為虛擬貨幣,再在境外交易所賣出變現。
·虛擬貨幣地下錢莊,透過虛擬貨幣在境內外市場完成資金調撥,將虛擬貨幣作為“中間橋樑”,進行跨境匯兌和非法套利。這類行為往往隱匿資金來源,規避外匯監理和稅務管控,嚴重破壞金融秩序。
·跨境賭博與非法博弈支付,境外賭博平台利用虛擬貨幣收付款,以繞過銀行系統的跨國支付審核。例如,用戶使用USDT充值賭博網站帳戶,再將賭資或獲利透過虛擬貨幣轉回國內變現。
·偽裝貿易與虛假投資流動,借助虛擬貨幣轉移資金,掩蓋真實的資金用途。例如,虛構跨境貿易合同,透過虛擬貨幣支付“預付款”,再以貿易失敗或投資虧損為由將資金回流,形成資金洗白的路徑。
·利用虛擬貨幣套利與逃稅,透過虛擬貨幣市場存在境內外價格差,跨國交易實現匯率套利,同時逃避資本管制與外匯申報。尤其常見的就是,在境內低價買進USDT,再透過境外交易所高價賣出賺取差價。
可以發現,這些行為與傳統非法跨國金融活動並無不同,歸根究底,這些行為都有著繞過外匯套利、隱匿資金流向、規避資本管制等共同特徵。唯一的差別就是,利用虛擬貨幣取代了傳統法幣。
理清《辦法》的關鍵點後,你可能還會有另一個問題:我完全沒有碰過上面的行為,為什麼銀行還是認定我的帳戶有外匯風險交易?想必這是許多被凍卡的玩家都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
虛擬貨幣交易的潛在外匯風險特徵
根據《辦法》,銀行在辨識外匯風險交易時,關注的核心不是交易工具,而是資金流動的背景、路徑和模式。因此,即便是涉及虛擬貨幣交易,銀行也不會「一刀切」將其認定為風險交易,而是重點分析交易行為是否有異常特徵。
而虛擬貨幣交易自然具備跨國和高流動性的屬性,部分用戶往往會利用這項特性進行短期套利或資金流轉。但這種交易習慣,恰恰容易表現出外匯風險交易的典型特徵:
1.高頻交易與資金流轉
在虛擬貨幣交易中,資金流動複雜是常態,尤其是玩波段交易的用戶,頻繁儲值提現更是家常便飯。但在銀行的風控系統裡,這類資金容易被貼上「異常」的標籤──高頻交易、資金路徑複雜、繞經多個帳戶或直接對接境外交易所。如果再疊加大額匯款、分割入帳以及缺乏合理商業背景解釋的情況,很可能被銀行識別為外匯風險交易。
2.資金來源與用途不匹配
在虛擬貨幣投資中,使用者往往透過不同管道收款或付款,例如朋友之間互轉、OTC交易商轉帳。但這種「非正規」管道的資金流動,在銀行體系中缺乏標準化業務背景支撐,容易被質疑交易真實性。例如,某帳戶資金短期內多次進出,卻無法提供明確的交易合約或付款憑證,就可能被銀行視為虛假貿易或地下金錢經營的表現。
3.資金路徑複雜且隱匿
虛擬貨幣交易往往會經過多個錢包地址和交易平台,最終流向境外帳戶或海外交易所,這種複雜的交易路徑讓資金流向難以追踪,如果再很巧合地流經混幣器,資金流動將更加隱密。例如,用戶先透過OTC交易買入USDT,接著透過去中心化錢包發送至多個鏈上地址,最終在境外交易所提現,這類繞經多個環節的模式,很容易被懷疑存在規避外匯管控的風險。
4.虛擬貨幣與法幣頻繁兌換
虛擬貨幣市場的套利機會,促使一些用戶頻繁將法幣兌換成虛擬貨幣,再透過不同交易所反覆買賣賺取價差。曼昆律師常提到的利用USDT搬磚套利,最後被判外匯買賣型非法經營,就是這一類問題。這種資金流動的特徵往往表現為短期內頻繁入帳、提現,以及資金流向多個帳戶或平台,容易被銀行視為異常外匯交易,從而觸發進一步審查。
如果你覺得按照以上特徵反著來可以萬事無憂,那就大錯特錯了。最防不勝防的,當屬買黑U或黑錢,莫名其妙就成了洗錢Play的一環。同時,因為虛擬貨幣交易很難核實真正交易對手方和資金來源,且在實際交易中確實容易收到相關贓物。再加上,一旦被牽涉到,用戶很難向相關部門進行有效解釋,往往導致觸發外匯風險交易的紅線。
大陸用戶還能參與虛擬貨幣交易嗎?
虛擬貨幣交易的門並未關死,但合規門檻已大幅提高。
雖然在法律層面,個人持有虛擬貨幣以及進行相關交易並未被認定違法。但隨著《銀行外匯風險交易報告管理辦法(試行)》的出台,涉及虛擬貨幣的非法跨境金融活動將會面臨更嚴密的篩選。
同時,在虛擬貨幣市場中,跨國交易、高頻買賣和資金流動複雜等特點,天然地與外匯監管的風控邏輯產生重疊。加之,本文件要求銀行對交易模式複雜、資金流向不明或涉及跨境套利等行為進行嚴格監測和報告。因此,大陸用戶在參與虛擬貨幣交易時,需要格外警惕交易路徑和資金用途,否則即便虛擬交易本身沒有違法意圖,也可能因行為模式與非法跨境活動相似而被銀行列入審查名單。
還是那句話,投資有風險,交易需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