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OO
近年來,穩定幣的快速發展引起了各國監管機構的關注。穩定幣作為一種與法定貨幣或其他資產掛鉤的加密貨幣,具有價值穩定的特性,在跨境支付、DeFi 等領域中得到了廣泛應用。特別是在本輪週期中,RWA 的表現亮眼,無論是傳統金融界的投資機構( 如貝萊德等),還是web 3 出身的機構/ 組織( 如Sky(原maker DAO)等) 紛紛入場,越來越多的投資人也都關注到了這條賽道。逐漸形成震盪上升趨勢。
圖片來源:https://defillama.com/stablecoins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隨之而來的就是各國政府和國際組織也開始紛紛出台政策,對穩定幣進行監管。本文對當前監管動態進行簡單匯總。
美國(北美洲)
美國是穩定幣發展的主要市場之一,監管政策也較為複雜。美國的穩定幣監管架構主要由多個機構共同實施,包括財政部、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
對於部分穩定幣,SEC 可能認為其具有證券屬性,需要遵守《證券法》的相關規定。財政部下屬的貨幣監理署(OCC)曾提出允許國家銀行和聯邦儲蓄協會為穩定幣發行方提供服務,但需遵守反洗錢和合規要求。近期,美國國會正就《穩定幣透明度法案》等立法提案進行討論,試圖為穩定幣制定統一的監管框架。在川普這位被稱為「加密總統」的影響者當選後,雖然政策尚未出台,但加密監管似乎整體向好。
歐盟(歐洲)
歐盟的穩定幣監管主要依託於《加密資產市場監管條例》(MiCA)。
MiCA 將穩定幣分為資產參考型代幣(ART)和電子貨幣代幣(EMT)。電子貨幣代幣(EMTs)是指與單一法定貨幣掛鉤的代幣,例如與歐元或美元掛鉤的穩定幣。而資產參考代幣(ARTs)則指與某些資產(如法定貨幣、商品或加密資產)掛鉤的代幣。 MiCA 分別制定了相應的監管要求。發行穩定幣的實體需獲得歐盟成員國的許可,並符合資本儲備、透明度揭露等要求。
香港(亞洲)
在2024 年7 月17 日,香港金融管理局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就聯合發布了一份諮詢總結,介紹了即將推出的穩定幣監管制度的主要內容。依照這個制度,想在香港發行或向香港大眾推廣法幣穩定幣的公司,都需要先拿到金管局的牌照。這套監管要求包括了儲備資產的管理、公司治理、風險控制、資訊揭露,以及打擊洗錢和恐怖融資等面向。
圖片來源連結:https://www.hkma.gov.hk/gb_chi/news-and-media/press-releases/2024/07/20240717-3/
此外,金管局還推出了穩定幣發行人「沙盒」計劃,以便與業界就擬議監管要求交換意見。 首批參與者名單已於2024 年7 月18 日公佈,包括京東幣鏈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圓幣創新科技有限公司,以及由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Animoca Brands Limited 和香港電訊有限由公司組成的聯合體。
圖片來源連結:https://www.hkma.gov.hk/gb_chi/key-functions/international-financial-centre/stablecoin-issuers/
最近,在2024 年12 月6 日,政府在憲報刊登了《穩定幣條例草案》,旨在為香港引入法幣穩定幣發行人的監管制度,來完善虛擬資產活動的監管框架。
新加坡(亞洲)
根據新加坡的《支付服務法》,穩定幣被視為數位支付代幣,其發行和流通需獲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的許可。 MAS 為新創公司提供監管沙盒,測試穩定幣相關的商業模式。
日本(亞洲)
在2022 年6 月,日本修訂了《支付服務法》(PSA),為穩定幣的發行和交易設立了監管框架。根據修訂後的PSA,完全由法定貨幣支持的穩定幣被定義為「電子支付工具」(EPI),可以用來支付商品和服務的費用。對發行的機構有具體的要求,即:只有三種類型的機構可以發行穩定幣:銀行、資金轉移服務提供者和信託公司。而想要開展穩定幣相關業務的機構必須先註冊為電子支付工具服務提供者(EPISP),才能獲得提供服務所需的必要執照。
巴西(南美洲)
BCB 行長 Roberto Campos Neto)在2024 年10 月表示,計劃於2025 年對穩定幣和資產代幣化進行監管。而2024 年11 月,BCB 提出一項監管提案,建議禁止用戶將穩定幣從中心化交易所提取至自託管錢包。而據悉,在12 月BCB 金融系統副主管表示,若能改善交易透明度等關鍵議題,央行可能會撤銷禁令。
總結
此外俄羅斯金磚國家也考慮將加密貨幣作為跨國融資的結算方式。總的來看,無論是為加密公司設定監管沙盒,或是從穩定幣的不同的特性界定類別入手,在未來都會推出越來越多的穩定幣的監管政策。而跨境支付也似乎將成為穩定幣最廣泛應用的場景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