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9月24日消息,根據Decenter 報道,韓國國會政務委員會成員尹昌賢(音譯)發起了特定金融資訊法修正案,該法案要求對虛擬資產經營者申報審核時,必須審查主要股東的犯罪記錄。報告和審查虛擬資產業務時,不僅包括審查執行長和註冊高階主管,還要審查大股東的犯罪記錄。如果該法案獲得通過,現有的虛擬資產業務運營商也將被要求在三個月內報告主要股東的資訊。被判有罪的大股東必須放棄股權或虛擬資產經營者身分。目前正在接受調查和審理的交易所大股東,如果該法實施後被定罪,被排除在審查之外的可能性很高。儘管該法施行前所作出的裁決不具追溯力,但虛擬資產經營者必須在報告被受理後每三年更新一次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