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2月8日消息,香港政府今日啟動公眾諮詢,就設立虛擬資產場外交易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的立法建議徵求意見,公眾諮詢期至2024年4月12日。此舉旨在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完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的規管框架,應對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並保障投資者安全。

新的立法建議主要包括四個面向:首先,任何人若以業務形式在香港提供虛擬資產與金錢現貨交易的服務,必須向海關關長申領牌照。其次,該規定將涵蓋所有虛擬資產的場外交易服務,不論服務是透過實體店還是其他平台提供。第三點,賦予海關關長權力,負責監督持牌人在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方面的合規情況,執行新制度的法定和規管要求。最後,提出過渡安排,確保新規管制度的有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