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凌,達瓴智庫特邀專家,瀚一律師事務所合夥人

狼來了,狼還會再來。對於四川虛擬貨幣挖礦,運動式監管的境況短期內不會消失。所有礦企的合規成本增加,大量中小礦企的生存空間被擠壓是必然趨勢。

四川允許、支持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嗎?如果從國家、四川省及省內各地方、各政府部門已經發布的文件來看,並沒有被明文允許、支持過(支持區塊鏈發展不等於支持挖礦),挖礦行為甚至曾一度被列入修訂的產業政策(草稿)淘汰類,而自國家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辦工作領導小組2017 年11月召開互聯網金融工作座談會以來,國家和地方互金整治辦的政策口徑一直是要求礦場有序退出,並且,四川省內相關地方政府曾幾次發布(包括計劃發布)對礦場清理整治的要求(如甘孜州政府辦公室2019年1月下發的《關於甘孜州礦場清理整頓不再新增的通知》、2019年底擬出台的《甘孜州清理整治比特幣礦場工作方案》、木里藏族自治縣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2020年5月21日發布的《關於報送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情況的通知》等)。  

但是,監管部門所要求的有序退出、清理整治,到底是全部清退,還是選擇性清退,規定並沒有明確。現實情況是執法活動不定期會有,礦企有被清理走的,也有被嚇走的,但眾多礦企仍在四川留有部署,大量礦機從未停止運轉。

近期,隨著豐水期臨近,比特幣挖礦重鎮甘孜、雅安、涼山等地開展水電消納產業示範區的試點工作鋪開,有關四川虛擬貨幣挖礦政策動向的新聞再次頻現。前腳是支持,後腳是清退,地方政府似乎反复無常。

但是,縱觀水電消納產業示範區試點所在地的近期政策、官方公開發言和監管實踐,實際上相關地方政府對待礦企一直鬆緊有度、甚至可謂用心良苦——一邊響應國家互金整治辦不支持與實體經濟無關的挖礦活動的政策導向,不時整治清理一些在用電、用地、環保、安全等方面違規的企業(這些企業,即使不是礦企,依法本也應整治),另外一方面考慮到挖礦對當地消納富餘水電、促進就業、增加稅收的貢獻,試圖利用實施水電消納產業示範區試點政策的契機,將部分礦企納入合規試驗田。地方政府的該等執法態度在未來一段時間內可能還會延續,但提高進入水電消納示範區的門檻、從嚴要求是必然趨勢。

一、多地方政府的言與行

1.雅安

2020年4月20日,雅安市人民政府官網發布一則消息,稱市經信局、市發改委日前聯合印發《關於建設水電消納示範區支持區塊鏈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實施意見》”)[1]。官方引述的實施意見內容中並未提到與虛擬貨幣挖礦有關的內容,但結合挖礦普遍採用的直供電現狀,規定的字裡行間似與挖礦相關:

(1) “區塊鏈企業原則在供電公司所轄的上網電量富集、通道容量富餘的變電站附近建廠選址,盡可能利用供電企業現有電網供電,已私自從發電企業接線用電的區塊鏈企業,在限期內完成整改;區塊鏈企業完成用電手續及有關建設手續辦理後,在四川省電力交易平台申請註冊,完成註冊後可參與電力市場交易。”

眾所周知,出於節約成本方面的考慮,目前絕大多數礦場用的是水電站的直供電,該種用電方式存在不合規問題。 《實施意見》要求整改的規定是直接劍指違規接線用電的礦企,並為礦企申請進入水電消納示範區指明了道路——知錯就改,可以進來。  

(2) “享受《實施意見》中優惠政策的用電企業需滿足建設項目有關手續齊全;項目投資500萬元以上;具有IDC資質,從事區塊鏈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推廣、應用、投資、服務,具備相應的技術、人力資源以及相關資質條件或證明;用電手續完善,與供電公司簽訂正式《供用電合同》和《並網調度協議》。”  

該條規定中的建設項目手續、IDC資質和投資額要求,將大部分中小型礦企攔在了享受優惠電價的政策門外,尤其是IDC業務(即互聯網數據中心業務)資質,申請該資質有一定的門檻要求(如有與開展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專業人員、需通過工信部要求的系統測評等);且存在外資准入的問題(實踐中,只要申請企業含有任何外資成分(如直接或間接投資人為外籍人士或外國公司),企業很難獲得該證;並且申請流程比較長。

據此,可以適用雅安《實施意見》,享受優惠電價的礦企只會是少數龍頭企業。據國網雅安電力(集團)公司的相關負責人介紹,自3月30日《實施意見》正式印發以來,雅安已累計受理3家區塊鏈企業的用電申請,總申請容量達到36.6萬千伏安,預計最快5月底3家企業可投運生產,但該負責人並未說明該等區塊鏈企業中是否包括礦企。據報導,成都無極鏈科技有限公司在雅安水電消納示範園區的蘆山項目已經開始啟動,已通過項目備案和節能審查備案,完成投資協議簽訂、土地租賃以及供電申請批復等相關事宜。項目分兩期建設,總用電負荷8萬千瓦,佔地20畝,總投資5,000萬元,預計5月正式投入使用。據此推測,雅安擬納入水電示範區的項目也包括大型挖礦項目。

1.2甘孜州 

近期媒體廣泛報導,甘孜州4月14日召開了最高級別的“區塊鏈產業發展座談會”,力挺“加密礦業”,加大在電力、財稅、金融服務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並將其定義為“綠色新興產業”。  

但是,根據《甘孜日報》2020年4月15日的報導,[2]公開的座談會內容隻字未提礦業、挖礦等內容。那麼,相關媒體對於虛擬貨幣挖礦行業被政府力挺、屬於綠色產業是不是有所誤讀?實際情況如何?  

(1) 廣義而言,區塊鏈產業包括挖礦產業,但是座談會上監管層表達的支持區塊鏈產業發展,等同於力挺“加密礦業”嗎?會議表明區塊鏈產業是“符合綠色高質量發展要求的新興產業”,就意味著挖礦產業是綠色新興行業嗎?對於這兩個問號,不能直接給出肯定的回答。

加快推動區塊鏈技術的發展,是去年10月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體學習時定下的調子,鼓勵區塊鏈助力實體經濟,揚鏈抑幣的政策導向非常明顯。對於直接生產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挖坑活動,與幣的距離很近,角色一直比較尷尬,雖然國家立法層面沒有一刀切的明文禁止,但也不意味著地方政府就勇於高調力挺。  

(2) “加大在電力、財稅、金融服務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是座談會中提到的要求之一——“要深化技術運用,促進全州區塊鏈產業轉型升級”中的一個內容,意在推動區塊鍊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促進全州區塊鏈產業轉型升級。

但是挖坑產業,曾被國家和相關地方互金整治辦定性為“與實體經濟無關的偽金融創新,應不予支持”的帽子至今未被摘除。所以,至少字面上而言,電力、財稅、金融服務等方面的支持政策針對的應主要是與實體經濟可以深度融合的區塊鏈企業,而不是與實體經濟無關的挖礦企業。  

(3) 座談會上沒說清楚的或者沒說的,相關政府部門以實際行動做了註解。

根據甘孜州經濟和信息化局於2020年4月3日在其官網上列出的“關於擬納入2020年第一批水電消納產業示範區建設試點政策的企業名單公示”[3],擬納入2020年第一批水電消納產業示範區建設試點政策的企業共有5家,其中至少有3家為挖礦企業(鄉城全鏈科技有限公司、康定智通互鏈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成都無極鏈科技有限公司康定分公司)。但是,進入最終名單的,只有2家礦企,說明至少有1家礦企(鄉城全鏈科技有限公司)落選。

甘孜的座談會雖然沒有直接力挺挖礦行為,但從擬入選示範區的企業名單來看,礦企超過了一半。了解地方政府對於挖礦的真實態度,不僅要聽他們說了什麼,更要看他們做了什麼。

1.3涼山州

(1) 甘孜州的入區項目

今年5月中旬,有自媒體爆出涼山州落地5個挖礦項目用於水電消納。而在官方媒體《涼山日報》2020年4月22日的頭版報導中,[4]提到的是5個大數據中心項目落戶涼山,通篇未提比特幣挖礦或區塊鏈。  

根據《涼山日報》的報導,5個項目分別為四川生命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雲計算中心數據服務基地項目”(在德昌縣)、綠色售電有限公司的算力中心項目(在德昌縣)、四川睿益西谷科技有限公司的“雲計算數據中心項目”(在寧南縣)、四川華懋科技有限公司的“數據中心項目”(在冕寧縣)、成都君宸嘉琪科技有限公司的“雲計算與製氫一體化項目”(在寧南縣)。  

根據涼山州發改委、經信局和國網涼山供電公司於2020年5月12日發布的《關於涼山州水電消納產業示範區企業名單(第二批)的公示》[5],成都君宸嘉琪科技有限公司的一家關聯方(寧南雲算氫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20年2月)擬被納入水電消納產業示範區,所屬行業為“互聯網信息服務”,預投產時間為2020年5月30日。從該公司的基本信息來看,筆者推測,該項目即為《涼山日報》報導的“雲計算與製氫一體化項目”。

僅從投資主體的公司名稱、項目名稱等信息來看,並不能直接看出該等項目實為挖礦項目。但從《涼山日報》對該等項目的描述以及媒體的爆料情況來看,不排除該等項目為礦場項目的可能性。如情況屬實,可見甘孜州地方政府對待礦企的態度——支持礦企入園,但只能以“數據中心”、“雲計算”等包裝後的名目申報。  

(2) 木里縣的通知 

據報導,涼山州木里藏族自治縣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於5月21日發布了《關於報送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情況的通知》(官方未公開發布該通知)。  

該通知引用了《涼山州互聯網金融風險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關於轉發<四川省金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引導企業有序退出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的通知》,稱木里縣的通知系根據四川金融工作辦上述通知的精神而發,其目的是為了及時制止該縣水電發電企業從事虛擬貨幣“挖礦”招商行為,並為引導有關存量企業有序退出虛擬貨幣“挖礦”活動。

該通知一方面要求全縣各水電發電企業立即停止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招商行為,不得新增挖礦項目;另一方面要求發電企業報送挖礦活動情況,聲明有序退出挖礦活動勢在必行。  

木里縣的該則通知引出了四川金融工作辦引導礦企退出的文件。停止招商、禁止新增可能會暫時影響到更多礦企邁入消納示範園區的通路;清退存量,有序退出,則意味著至少有部分存量礦企將面臨被清理的風險。  

雖然通知來得突然,但內容其實並不算意外。如前所述,一直以來,不予支持挖礦的政策基調從未發生改變。即使在水電消納示範區方案實施之後,地方政府發布的那些支持性政策、相關人士的公開發言和官方媒體報導,也都迴避提及虛擬貨幣挖礦,入園的挖礦項目基本均未以真面目示人,而是披上了大數據等外衣。

二、未來的監管趨勢

以往的多次排查、清理,已經讓四川地方政府對於本地的挖礦企業情況和挖礦活動瞭如指掌,管不管從來不是問題,怎麼管才是一件難事——難就難在挖礦活動與實體經濟關係不大,不符合脫虛向實、不予支持的政策導向,卻又有助於當地的棄電利用,促進當地就業和增加地方稅收收入。

應該說,從官方近期發布的政策文件看,明面上,近年來國家和四川省內對虛擬貨幣挖礦活動不予支持的監管口徑並未發生明顯的利好變化(發文支持區塊鏈並不意味著支持挖礦)。但在實踐中,大量礦企不僅繼續存在,還進入了各地新建的水電消納示範區,地方政府在執法中的網開一面可見一斑。

出於對挖礦活動的利弊考量,地方政府對待礦企的態度實際上一直鬆緊有度:擺在檯面上支持是不可能的,完全關停是不捨得的。那怎麼辦?四川省近年新出的水電消納示範區政策就是個好契機、好工具,可以拿來使用。

但是,地方政府好容易發現的契機和工具,不能一開始就被濫用了(目前看起來甘孜州的擬入園項目曾超過一半是礦企,涼山州已入園和擬入園的企業中也有不少是礦企)。水電消納政策不是專門為發展挖礦產業(而是重點產業和綠色高載能產業)而製定的,各地的招商引資也需設置適當門檻和規則,要有總量調控,所以要查一查、停一停、清一清,避免把大量礦企一股腦兒引進了各地示範區內,那樣就背離了水電消納政策的初衷和目標(形成水電充分消納、重點產業持續發展的共贏格局)太遠,也太過於招搖了。

對於礦企而言,毫無疑問監管風險始終存在。

畢竟地方政府上有國家的宏觀政策需要遵從,不能為了地方利益不顧大局方向。當地方監管有意放鬆的時候,可以對礦企巧立名目、花式包裝的行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當有意收緊的時候,解釋政策精神、尋找企業的合規瑕疵也並不困難。

在四川,針對挖礦產業運動式監管的境況預計短期內不會消失,不時喊打,又不時網開一面可能仍將是未來一段時間內的監管常態。

“狼來了”很多次,未來還會再來。在此情況下,礦企的合規成本增加,大量中小礦企的生存空間被擠壓,進入水電消納示範區的門檻抬高是必然趨勢。而那些已經進入水電消納示範區的礦企也不等於進入了合規保險箱。地方招商引資時是開門迎客的,政策收緊時,清掃屋子、請客歸家也是可能的。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年底也是一個關鍵時點。屆時《四川省水電消納產業示範區建設實施方案》執行期限屆滿,四川政府將根據電力體制及電價市場化改革進程、總體供需形勢、試點區域內富餘水電等情況,將開展分析評估和研判,適時總結調整。換句話說,即使進入水電消納示範園的礦企可以平安度過這兩年,兩年之後還將面臨政策上的不確定性。

參考文獻

[1]http://www.yaan.gov.cn/xinwen/show/54b82e7b-8ed5-474f-b658-588a49cba587.html

[2]http://paper.kbcmw.com/html/2020-04/15/content_127845.htm

[3]http://jxj.gzz.gov.cn/gzzjxj/c100353/202004/ee8d4ac6eb1a46409c5377b320ec26f7.shtml

[4]http://lsrb.ls666.com/html/2020-04/22/node_1.htm

[5]http://jxj.lsz.gov.cn/xxgk/jbxxgk/gggs/202005/t20200513_15964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