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周,曼昆律師身邊很多朋友都在討論一件事兒:上海高院發表了一篇文章《 發行虛擬貨幣高額融資,盡頭是什麼? 》,作者在文中明確寫出個人持有虛擬貨幣不違法。
*圖源:微信文章截圖
此文一出,國內幣圈看起來像“過年”,各家自媒體紛紛撰稿,宣傳這件利好訊息,彷彿此文一出就代表了我國開始放鬆對虛擬資產的限制。在這裡,曼昆律師不得不給大家“潑兩盆涼水”,稍微降低一下大家對虛擬資產投資的熱情,喚醒大家的理性。
第一盆涼水:持有一直都不違法
如果我們仔細回看我國關於虛擬貨幣的政策文件就會發現,長期以來,個人持有虛擬貨幣本來就不違法。
目前許多與虛擬貨幣相關違法行為的定性,都起源於2021年發布的「924通知」。文件中,中國人民銀行等十部會明確指出:虛擬貨幣不具法定貨幣的法律地位,不具法償性;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包括提供交易服務、兌換服務、發行虛擬貨幣等。然而,這份文件通篇並未提到「個人持有虛擬貨幣」的違法性。
換句話說,持有虛擬貨幣目前處於不違法的灰色地帶。上海高院的文章其實只是重申了這一點,並不代表政策放鬆。
雖然法律未明確禁止個人持有虛擬貨幣,但其合法性也未被充分承認,但目前部分案件中已經將虛擬貨幣視為一種虛擬財產。例如,2019年,杭州網路法院認定,比特幣具有財產屬性,符合虛擬財產的法律特徵,最後判決支持原告關於被告返還非法轉移比特幣的請求;再比如,2021年,深圳市南山區法院在一起在涉及萊特幣(LTC)的案件中指出,虛擬貨幣雖然不具有法定貨幣地位,但可視為特定情境下的虛擬財產,判決支持了原告的回饋請求。
作為一種虛擬財產,虛擬資產就類似QQ幣、遊戲稀有道具,持有當然不違法。
第二盆涼水:持有的前提是取得
然而,許多人忽略了一個關鍵問題:持有的基礎在於「獲得」。目前,虛擬資產取得的方式眾多,儘管大部分取得途徑不直接違法,但某些情境下可能因操作方式或資金來源問題引發法律風險。以下是曼昆律師羅列主要取得的途徑,供大家了解:
1.自行購買
購買虛擬貨幣是獲取虛擬資產最常見的方式之一。從法律角度來看,根據**「924通知」**,虛擬貨幣不具法償性,也不受法律保護,但文件並未明確規定「購買行為」違法。因此,個人自行購買虛擬貨幣在現行法律下並不違法。然而,必須注意的是,虛擬貨幣的交易活動不受法律保護,這意味著一旦交易發生資金損失,個人維權的難度極高,甚至可能無法獲得法律支援。
此外,購買行為的「合法性」也取決於具體的交易方式和資金來源的合規性。例如,透過境外交易所進行購幣雖然行為本身不違法,但可能涉及外匯管理、稅務申報等問題;而透過場外交易(OTC)取得虛擬貨幣,可能會因匿名性和缺乏第三方保障,帶來更高的合規風險。尤其在場外交易中,資訊不對稱極易導致詐欺或資金損失。
同時,在我國虛擬資產買賣中較常見的違法情形是交易資金來源不明,甚至涉及「黑錢」。如果買方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了涉嫌非法的虛擬貨幣,即便購幣行為本身不違法,也可能因間接參與非法資金流轉而面臨帳戶凍結問題。
2.參與挖礦
透過挖礦獲取虛擬貨幣,曾經是投資者的主要方式之一,尤其在比特幣和Filecoin熱潮期間。然而,隨著政策的變化,挖礦的合法性逐漸被複雜化。
從政策角度來看,2021年發布的《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明確將挖礦列為淘汰類產業,並要求全面清理新增挖礦項目,加快存量項目退出。這意味著,大規模的挖礦活動已被國家政策明確限制。如果挖礦行為導致高耗能或環境破壞,甚至涉及非法用電等問題,將可能被認定為違反公序良俗或綠色原則而無效。例如,上海某公司與北京某公司的委託合約糾紛案中,法院認為挖礦活動因高能耗、高風險、不利於國家綠色發展目標,而認定相關合約無效。
那麼,個人挖礦是否屬於違法行為?目前,我國並未對個人的小規模挖礦作出直接禁止的法律規定。理論上,個人透過合法手段購買礦機並利用自有電力資源挖礦,暫不違反現行法律。然而,實務上部分挖礦行為因涉及非法手段或不當操作,可能觸及法律底線。比如:
·非法用電問題。部分礦工透過竊取電力資源挖礦,例如透過改裝電錶減少用電記錄或直接接入非法電網。這些行為不僅構成民事侵權,還可能涉嫌竊盜罪。
·非法利用他人計算資源。透過惡意程式控制他人電腦挖礦的行為,可能構成破壞電腦資訊系統罪,屬於刑事犯罪。
·金融合規風險。挖礦所得虛擬貨幣若涉及非法交易或資金流轉,例如洗錢、逃稅等,礦工可能被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3.參與投資
透過投資項目來獲取虛擬貨幣,是另一種較常見的方式,尤其在早期區塊鏈產業中,ICO(首次代幣發行)曾經風靡一時。然而,這種方式的「合法性」因具體操作模式而異,且潛在的法律風險較高。
首先,從法律角度來看,ICO在中國是屬於明確的非法金融活動。早在2017年發布的「94文件」(《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中,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會就明確禁止透過ICO募集資金,並要求清理存量項目。 ICO被視為未經許可的融資行為,涉嫌非法集資、非法發行證券等。投資者若參與此類融資活動,可能會因專案方跑路而蒙受經濟損失。
與ICO不同,近年來,作為VC參與投資並獲取專案代幣也逐漸成為一種流行的融資模式。投資者透過直接向區塊鏈項目注資,以獲取專案方分發的代幣作為回報。這種方式雖然看似規避了ICO的合規風險,但其法律隱憂同樣不容忽視:
·首先,VC參與的專案本身就會涉及合規問題,例如投資的專案如果涉嫌非法發行證券。
·其次,代幣分配的透明度和合法性同樣重要。 VC投資取得的代幣若未明確約定用途或權益,可能引發糾紛。例如,有些項目透過虛高的代幣估值吸引資金,卻在後期專案停滯或營運不善時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
4.參與活動
透過參與專案方組織的活動,如空投、拉新獎勵等獲取虛擬貨幣,表面上看來是成本最低、最簡單的方式,但背後可能潛藏許多法律和合規風險。
從法律角度來看,空投(Airdrop)本身並不違法,尤其是在使用者未支付對價或承諾特定義務的情況下。然而,許多項目以空投為掩護,實際目的是擴大影響力、吸引用戶參與後續非法活動。例如,有些項目透過「空投代幣」引導用戶下載DApp,最終利用這些平台進行虛假交易、洗錢或其他違法行為。
拉新獎勵是另一種常見的活動模式,尤其在一些需要快速擴展使用者基礎的專案中。這類活動通常以推薦人數或交易金額作為獎勵標準,吸引用戶不斷拉人頭。然而,返利層級達到三級及以上的模式極易被認定為傳銷行為。如果專案透過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獎勵依據,可能涉嫌違法,參與者也可能因此承擔法律責任。
此外,部分活動也透過承諾高收益誘導用戶儲值或投資。這類行為往往以「多拉新、多獎勵」為幌子,卻毫無實際價值支撐,屬於典型的龐氏騙局。在這種情況下,無論是參與推廣或無意參與,都可能捲入法律糾紛。
曼昆律師建議
·合規優先,選擇合理管道
投資者在購買、挖礦或參與活動時,需確保交易方式和資金來源的合法性,避免與來源不明的資金或專案合作。選擇信譽良好的平台和項目,並保存交易記錄,以降低法律風險。
·遠離非法活動,規避高風險項目
避免參與被明確禁止的ICO等非法融資行為或帶有高收益承諾的拉新獎勵、傳銷活動,警惕龐氏騙局,確保投資行為符合法律要求。
·尋求專業法律支持
針對虛擬貨幣相關的複雜法律問題,如跨境交易、稅務合規、資產保護等,及時諮詢專業律師,確保自身權益得到保障。
虛擬貨幣的發展充滿機遇,但也伴隨風險。身為投資者,必須對法令保持敏感性,做到謹慎操作、理性投資,在創新與合規之間尋求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