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9月22日消息,根據The Block報道,Binance.US代理律師要求美國華盛頓地區法院駁回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提起的訴訟,稱虛假交易的指控“沒有事實依據”。駁回動議稱:「除了結論性指控和對Sigma Chain帳戶互動的孤立實例的引用之外,SEC的訴狀沒有提供有關Sigma Chain涉嫌不當行為的具體指控。根據證券法,清洗交易需要具有操縱市場的欺詐意圖。SEC的虛假交易指控雖然帶有聳人聽聞的標籤,但卻沒有事實依據。因此,此案應該被駁回。”

該動議也對SEC將平台上提供的一些代幣描述為證券提出了質疑,包括BNB、BUSD、SOL、ADA、MATIC、FIL、ATOM、SAND、MANA、ALGO、AXS和COTI。 BAM的律師表示:「在本案中,SEC並未指控BAM平台上數位資產的任何買家獲得了賣家(或任何其他人)的任何承諾,更不用說交付未來價值了。」律師在動議中引用了“重大問題原則”,並表示SEC不能將數位資產視為證券。該原則認為,如果一個機構想要對具有重大國家意義的問題做出決定,就必須得到國會明確的授權支持。

先前6月6日消息, SEC在針對幣安的訴訟文件中稱,趙長鵬是幣安做市商Sigma Chain的實際所有者,多名幣安員工參與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