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6月17日消息,上海奉賢法院微信公眾號近日發布一則案例,消費者用虛擬貨幣購置車輛,最終法院判決認定合同無效。
據悉,黃某與某汽車公司簽訂的《汽車銷售合同》約定以虛擬貨幣尤里米作為貨幣支付的方式購車,但因汽車公司延遲交付,黃某將汽車公司訴至法院。黃某認為,尤里米是虛擬商品,本案屬於“以貨換貨”性質,不違反禁止性規定,故合同有效。
最終,法院認為《汽車銷售合同》的實質是以尤里米替代法定貨幣進行購買交易,該約定違反了94文的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認定合同無效,駁回黃某全部訴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