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2月27日消息,南通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近日在其官網上發布《市金融局提醒廣大市民務必警惕“數字藏品≠高額回報”》。文章指出,數字藏品可參照《著作權法》《物權法》等法律法規進行產品流轉,但僅限於使用目的流轉。根據國家金融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數字藏品不可開展炒作、洗錢、代幣化、金融化、證券化等掛牌或私下非法交易。因此,試圖通過投資數字藏品實現財富增值的,務必保持冷靜。結合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申請從事數字藏品網絡交易平台經營需要“兩證一備案”,即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ICP經營許可證、EDI許可證、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等,同時要特別關注的是,網絡文化經營許可的範圍必須是“數字藏品”。
根據媒體披露,目前數字藏品市場虛假宣傳、投機操作、盜用版權、虛構價值、維權困難等亂象行為較多,相關平台關停清退的也不在少數,存在消費欺詐、洗錢、傳銷、非法集資等風險。國家對數字藏品監管還處於探索階段,暫未出台專門的法律規範,涉及的監管發聲多以部門提示、倡議等為主。如果涉及法律糾紛,還是參照以往相關法律規定。
市金融局提醒大家,一定要警惕不法分子蹭熱度,在完全不具備相關資質的情況下,私自搭建平台,極力誇大、渲染“數字藏品”的投資價值,其本質就是利用新投資人的錢來支付老投資者的利息和短期回報,以製造該投資能不斷賺錢的假象。廣大市民一定要理性看待數字藏品的屬性、價值,牢記“數字藏品”有風險,投資需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