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2月27日消息,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近日在其官网上发布《市金融局提醒广大市民务必警惕“数字藏品≠高额回报”》。文章指出,数字藏品可参照《著作权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产品流转,但仅限于使用目的流转。根据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数字藏品不可开展炒作、洗钱、代币化、金融化、证券化等挂牌或私下非法交易。因此,试图通过投资数字藏品实现财富增值的,务必保持冷静。结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从事数字藏品网络交易平台经营需要“两证一备案”,即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ICP经营许可证、EDI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等,同时要特别关注的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的范围必须是“数字藏品”。
根据媒体披露,目前数字藏品市场虚假宣传、投机操作、盗用版权、虚构价值、维权困难等乱象行为较多,相关平台关停清退的也不在少数,存在消费欺诈、洗钱、传销、非法集资等风险。国家对数字藏品监管还处于探索阶段,暂未出台专门的法律规范,涉及的监管发声多以部门提示、倡议等为主。如果涉及法律纠纷,还是参照以往相关法律规定。
市金融局提醒大家,一定要警惕不法分子蹭热度,在完全不具备相关资质的情况下,私自搭建平台,极力夸大、渲染“数字藏品”的投资价值,其本质就是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支付老投资者的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该投资能不断赚钱的假象。广大市民一定要理性看待数字藏品的属性、价值,牢记“数字藏品”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