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幾天,加密市場的風暴中心毫無疑問是FTX事件。
11 月8 日凌晨,Binance 創始人趙長鵬(CZ)發文稱,「幣安擬完全收購FTX」。僅僅過了兩天,風向再次轉變,Binance官方發文表示,根據公司盡職調查的結果,以及有關不當處理客戶資金和所謂美國機構調查的最新新聞報導,決定不尋求對FTX.com 的潛在收購。
此外,彭博社援引知情人士消息,SBF 稱FTX 面臨高達80 億美元的資金缺口,正嘗試以債務、股權或二者結合的方式籌集資金;FTX 存在嚴重的財務漏洞,稱若無資金注入,FTX 將申請破產。
一旦破產清算,FTX 平台上的用戶怎樣才能拿回自己的加密資產?作為跨國區塊鏈集團,債權人又該如何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此前的FTX 投資者是否需要對相關債務承擔關聯責任? Odaily星球日報聯繫了兩位律師為讀者解讀以上法律問題,分別是: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以及美國Vault 30 律所律師、LegalDAO Builder Cosmeticfish。
Cosmeticfish律師認為,對於FTX 這種跨國交易所,往往需要在多個司法轄區進行破產申請,這也為日後的清償增加難度。並且,平台上普通用戶的債權人優先級可能並不高,排在其他債權人之後。
當然,如果FTX 能夠找到新的投資人並且願意注資,就可以避免清算。不過,肖颯律師表示,如果收購週期過長,FTX 要面臨的不確定因素就會更多,可能會加深其流動性危機。 “收購週期時長因項目而異。如果交易方式很簡單、收購標的的情況很清晰明了,可能一兩個月就可以完成交割;但是如果交易模式複雜、收購標的規模龐大或情況復雜、需要履行的決策審批程序複雜等,整個收購週期可能需要幾年時間。”
以下為律師解讀:
Odaily星球日報:最新消息是,Binance 決定不對FTX.com 進行潛在收購。此外,彭博社援引知情人士消息,SBF稱FTX的資金缺口達80億美元,若無資金注入將申請破產。對於FTX 這種跨國區塊鏈集團來說,申請破產清算的流程是怎樣的? (有沒有一些參考案例,需要多長周期。)
Cosmeticfish:對於FTX 這種跨國交易所,往往需要在多個司法轄區進行破產申請,這也為日後的清償增加難度。比如,比特幣交易所Mt. Gox 在2014 年於日本和美國申請破產,他們的債權人直到2022 年才進入賠付流程。
Odaily星球日報:加密資產有其特殊性,對於鏈上資產的追查難度較大,在進行清算時如何確定剩餘資產?
Cosmeticfish:首先是根據法律要求,債務人需要對資產如實申報。違反者將面臨罰款甚至刑事處罰。作為FTX的實際控制人,SBF 需如實申報,否則有可能面臨牢獄之災。其次,破產管理人可以申請查實破產申請人的資產。現在也有很多鏈上分析機構在資產追查方面有頗多經驗,他們可以作為第三方協助調查。
Odaily星球日報:目前FTX 平台停止提幣,這些資金體量較小的普通用戶應該如何拿回自己的加密資產?在破產清算中,債權人的優先級是如何排序的?
Cosmeticfish:以美國破產法為例,有抵押債權>無抵押優先債權(破產管理人費用+稅收債權+職工薪資債權)>無抵押普通債權。
在FTX Terms of Service 裡,FTX 明確表示用戶資產的所有權為用戶自己,換言之,FTX是用戶資產的custodian。因此,用戶資產不會列入被清算的資產中。這對於用戶而言,是一件好事。不過近期也有報導認為FTX 存在挪用客戶資金的行為,若查實,無法被清償的用戶資產存在被變更為無抵押債權的可能性。
Odaily星球日報:一旦進行破產清算,FTX 此前多輪融資的投資者(例如紅衫資本)是否會被列為債務人之一,並對FTX 相關債務承擔相關賠付責任?
Cosmeticfish:一般不會。投資者承擔有限責任,僅在出資份額內對公司債務負責。
Odaily星球日報:在Binance 放棄收購後,FTX 必須盡快尋找新的投資者註資才能挽救將傾的大廈。在SBF 給內部員工的一封信中,其表示FTX 理論上仍有籌集資金的可能,這是FTX 下週的首要工作,同時,孫宇晨作為潛在的出資方,已在與其對話。能否請兩位律師先給我們介紹一下,如果要想實現完全收購另一家公司的流程,具體需要經歷哪些步驟?整個收購週期需要經歷多長時間,如果週期過長是否會加深FTX的流動性危機?
Cosmeticfish:時間上,有快的比如20 週,慢的一年多都是有可能的。也要看LOI 中商量的具體時間條款。如果現在的市場環境持續低迷的話,確實會加深危機,主要是市場情緒關注在這一個點上,沒有像牛市那樣信息爆炸轉移注意力。如果市場轉好,可能FTX 的流動性危機可以通過其他的直接或間接性手段緩解。
肖颯: (1)通常情況下,公司的收購流程包含如下幾個環節:
第一步,交易雙方初步磋商,就收購事宜達成初步意向簽訂意向協議,在部分公司收購項目中,賣方可能會要求收購方支付一定的誠意金以確認收購方確有收購誠意;如果涉及依法須披露或須經監管機構前置審查的收購項目,當事人需要在簽訂意向協議的階段披露和報批;
第二步,收購方對擬收購的標的開展業務、財務、法律調查,對擬收購的標的資產價值、收購風險等進行評估;收購方可以根據收購預期在調查和評估的同時或調查評估結束後履行所需的內部決策(如股東(大)會、董事會決策)、外部審批程序;
第三步,根據調查、評估、決策和審批結果,就收購方式、收購條件和交易文件等展開磋商談判;
第四步,簽訂收購合同、修訂章程;收購合同通常會約定生效條件,常見的生效條件就包括各方履行完畢收購所須的內部決策和外部審批等程序;
第五步,交割;包括付款,更換董監高、交接印章證照等管理權交接,辦理股權或財產所有權變更登記、備案程序等。
上述步驟可以合併也可以進一步細化拆分,前四個步驟可能是先後啟動也可能同時啟動,需要根據收購項目的具體情況靈活應對。
(2)收購週期時長因項目而異。如果交易方式很簡單、收購標的的情況很清晰明了,可能一兩個月就可以完成交割;但是如果交易模式複雜、收購標的規模龐大或情況復雜、需要履行的決策審批程序複雜等,整個收購週期可能需要幾年時間。
(3)FTX 是加密貨幣交易平台,它的流動性危機與其發行的代幣、它本身的資產負債結構緊密相關,也和代幣市場環境等外部因素有關。此次收購週期過長對它可能產生的影響是多方面的,是否會影響它的流動性需要結合內部條件、外部環境等因素綜合考慮。但是整體而言,如果收購週期過長,FTX要面臨的不確定因素就會更多,可能會加深其流動性危機,但是並不絕對。
Odaily星球日報:很多人也注意到,Binance 之前是與FTX 簽訂的是收購意向書,趙長鵬(CZ)也表示幣安有權隨時退出交易。我們想知道,這種收購意向書在法律上的效力如何?
肖颯:收購意向書滿足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條件後,就是對簽約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至於其效力如何,需要根據意向書的內容判斷。趙長鵬(CZ)表示幣安有權隨時退出交易,如果情況屬實,大概率是因為他們在收購意向書中約定了幣安隨時退出的機制,這在收購交易中也比較常見。
Odaily星球日報:結合這幾天的輿情,很多人認為這次加密金融大跌,是幣安打壓FTX 從而實現惡意收購?請問,惡意收購在法律上如何定義?幣安的行為是否符合這一條件?
肖颯:行業頭部之間的控制權收購常常會對整個行業產生重大影響,不僅是加密貨幣行業如此。但是不是構成惡意收購,需要根據交易的具體情況和所適用的法律判斷。
惡意收購通常指收購方繞開被收購方決策機構,對被收購方實施的收購行為,比較常見的惡意收購比如通過股票市場要約收購股份達到控制被收購方的目的。幣安收購FTX 是否構成惡意收購,需要看其收購方式是否友善、被收購方FTX 對交易的決策等因素判斷。但趙長鵬(CZ)既然公開表示雙方已經簽訂意向協議並準備開展盡職調查,可能意味著雙方是在友好協商的狀態下開展收購,目前還不能斷言是惡意收購。
Odaily星球日報:前幾天有觀點認為,Binance 收購FTX 可能會引起監管機構的反壟斷調查。因為目前Binance 是世界上交易量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而FTX位列前五名。請問,觸發反壟斷調查的條件是什麼?這是不是意味著,接下來頭部交易所都不能收購FTX,否則就會引發反壟斷調查?
Cosmeticfish:首先,我個人認為這種收購不大會觸發反壟斷調查,當然我是指美國的反壟斷。美國的反壟斷基本可以簡化為兩個出發點:1. Per se illegal(本身違法)2. Rule of reasoning(理性規則)。如果觸發前倆個,那司法部是肯定介入無疑了,至於ROR 部分其實需要司法部內部先做判斷。
儘管按照交易量和用戶數幣安是行業老大,FTX是行業第四,但其實兩者相加也就將將過了60%,60% 的市場會不會在大市場範圍內被定義為possess market power(操縱市場的力量)其實是不好說的。
可以看到,在這麼多大型CEX 當道的現在,其實還是有很多創業者進入這個賽道,說明起碼這個賽道還沒有到被壟斷的地步。當然怎麼定義市場會是另外一個問題,如果司法部能找到一個小市場的角度,比如期貨合約市場來認定這次併購會操縱市場,那也是有可能引起美國反壟斷調查的。
肖颯:實施壟斷行為依法應當申報而未申報就可能觸發反壟斷調查,而壟斷行為的類型主要包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經營者集中、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限制競爭等,與Binance 收購FTX 最直接相關的就是經營者集中,是否可能存在其他類型的壟斷行為,需要根據收購具體情況判斷。
如您所說,交易雙方Binance 和FTX 都是加密貨幣交易所,而且Binance 的現貨交易市場份額超過50%,此次控制權收購是很典型的橫向收購,所以,收購的直接影響是Binance 的市場份額擴大、競爭減少、市場支配地位更加明顯,極大概率會被認定為構成經營者集中,需根據發壟斷法申報,未依法申報則會觸發反壟斷調查。
Odaily星球日報:一旦被認定處罰反壟斷法,可能面臨哪些處罰?作為跨國區塊鏈集團,哪個國家的機構可以啟動調查?
肖颯:不同司法管轄區域對違反反壟斷法的行政處罰措施和處罰力度有所不同。而加密數字貨幣交易是全球化市場,Binance 和FTX 也是服務全球客戶,所以,Binance 一旦收購FTX 成功,恐怕會觸發多個國家或地區的反壟斷審查。以美國為例,根據美國《謝爾曼法》,嚴重違反反壟斷法實施壟斷行為,可能會面臨數億美元的罰款。如果在美國違法並被罰款,那麼,幣安和趙先生本人在美國進行活動就有可能“不被歡迎”。我們認為,也許這也是一個最終放棄收購的原因。
Odaily星球日報:路透社報導稱,這次FTX 流動性危機的直接原因是FTX 曾挪用逾40 億美元救助Alameda Research。二者之間的資金關係較為複雜,這種情況下如何實現穿透式監管?
肖颯:如何實現穿透式監管是個非常宏大的問題。因為各國和地區的監管機構在不同時期對數字貨幣交易可能持不同態度、實施不同的監管政策。傳統的穿透式監管通常是按圖索驥核查資金來源,建立在區塊鏈技術基礎上的數字貨幣交易平台,在充分獲取信息的基礎上應該可以更多依靠大數據、算法等數字化、智能技術分析和識別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