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加密資產市場愈加龐大以及涉案人員對各國加密資產監管規則的深入理解,利用加密資產洗錢的各種手法也隨之快速升級,催生出一系列法幣與加密資產結合洗錢、加密資產與實體資產錯配洗錢等較隱密且進階的洗錢手法。如此,不僅對各國的金融秩序造成了一定的影響,也導致了外匯流失、網路新型犯罪的數量激增等現實隱患。

近期,央視就對外披露了一起涉及利用加密資產洗錢20億、向境外機構兜售我國公民個人信息的“案中案”,今天颯姐團隊就從本案說起,與大家分享當前我國涉加密資產犯罪的最新趨勢。

01、一起特別的涉加密資產“案中案”

根據央視近期披露的信息,北京警方聯合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分局聯合破獲了一起涉案金額超過20億元的超大洗錢、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本案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手段極其隱蔽且多樣化,且涉及的範圍很廣,包括北京、上海等我國15個省市。

利用境外即時通訊工具瘋狂倒賣我國公民個人訊息

根據北京市公安局經偵總隊辦案人員所述,本案系透過舉報線索立案,在調查中,偵查人員陸續發現發犯罪嫌疑人髕某某在境外利用境外的即時聊天工具,組成多個社交群組,在群組內出售我國公民的個人訊息,主要涉及我國公民的身分證號、手機號碼、家庭住址等能夠特定到公民個人的資訊。根據統計,多個群組累積販賣的公民個人資料已經高達上億條。

在偵查上百位買家的資訊的過程中,我國偵查機關發現,多為賣家極有可能是境外機構或個人,髕某某的行為導致我國公民的大量個人資訊流向境外。

偵查人員認為,這些流向境外的我國公民個人資訊,主要可能被詐騙集團利用,對我國公民進行客製化詐騙、誘導網路賭博等。另外,颯姐團隊認為,這些公民個人資料數量龐大、種類豐富,也可以被境外的專業資料分析機構和研究機構用於對我國的經濟、社會發展狀態進行研究,甚至可能產生侵害我國國家安全的可能。

需要注意的是,公開資訊並未揭露髕某某是如何取得數量如此龐大的我國公民個人資訊的。這意味著我國對公民個人資訊的保護依然存在很大的進步空間,公民個人資訊保護的道路任重道遠。

使用加密貨幣交易,牽出20億洗錢大案

如前所述,髕某某倒賣公民個人資料的數量極為龐大,犯罪所得的數額也非常客觀,如果利用法幣進行交易,那必然面臨各國多重反洗錢規則的審查,犯罪所得很難在短時間內成功變現。因此,髕某某選擇僅接受加密資產交易的方式來倒賣大量的公民個人資訊。

這就導致,在偵查這起侵害公民個人資訊案的過程中,牽出了髕某某背後幫助其將犯罪所得變現的「功臣」——林某某。根據偵查機關工作人員所述,之所以判斷林某某系專業利用加密資產洗錢者,主要是因為林某某所控制的加密資產帳戶資金流向有以下特點:

  1. 資金來源非常複雜,疑似存在多種加密資產交易行為;
  2. 加密資產交易快進快出,資金在帳戶停留的時間較短;
  3. 加密資產交易整進整出,統計林某某控制的加密資產交易帳戶發現,其一段時間內的交易記錄存在非常多進項等於或約等於支出的交易。

據此,我國偵查機關認定其並不屬於一般的幣圈玩家或「炒幣」人員,其大概率是一個地下錢莊,涉嫌利用加密資產實施洗錢犯罪。經追查,林某某係某不知名境外人員所控制的洗錢下線,其在境外上線的指導下,組織了另外5名同夥,在長達一年的時間內洗了約20億,整個團夥獲利200餘萬元。

02.我國目前的加密資產犯罪呈現新趨勢,監管風向逐漸轉變

根據2023年底最高人民檢察院在記者會上透露的訊息,我國2023年金融犯罪案件的數量有所下降,但仍處於高位運作狀態。在加密資產方面,此說法與大量第三方資料研究機構的結論相符,即犯罪數量大量減少,但涉案金額卻急劇增加,這主要是因為涉加密資產犯罪類型從2023年開始,大量向洗錢、非法買賣外匯等領域轉移。

加密資產監管趨向以反洗錢和外匯管制目的

隨著比特幣大牛市的到來,各種加密資產都跟著吃肉喝湯,美國和香港等加密資產友好司法管轄區更是趁熱推出了比特幣、以太坊現貨ETF產品,在探索加密資產合規監管的道路上各有所成。

但是,颯姐團隊也注意到,每一次牛市的到來都伴隨著加密資產市場的大發展,而體量越大,越容易成為洗錢犯罪的溫床(值得一提的是,颯姐團隊始終認為NFT具有極大的洗錢潛力,而其目前未被大量用於洗錢的主要原因就在於其市場狹小,導致洗錢效率低下且難以「混淆視聽」)

在這種趨勢下,我國目前監管機構的監管趨勢就相應的轉向了以反洗錢和外匯管制為目的。我們注意到,目前所有涉及大宗跨境資金結算的相關經濟、金融犯罪已成為嚴查重打的範圍,其中以洗錢罪、賭博罪/開設賭場罪/組織參與國(境)外賭博罪、非法經營罪(非法買賣外匯、非法資金出境)、詐欺罪(電信詐欺)為最主要的打擊對象。

對公民個人「炒幣」等行為的容忍度上升

從前述利用加密資產倒賣公民個人資訊+洗錢大案的偵辦過程來看,我國目前監管機構對公民個人「炒幣」等行為的容忍程度有所上升。

首先,偵查機關在偵破本案的過程中,已經注意到了林某某的大量加密資產係來自我國境內公民。根據本案偵查人員的說法:「地下錢莊犯罪集團使用境內人民幣資金,向境內的炒幣人員和幣商收購虛擬貨幣,然後透過境外的不同虛擬貨幣平台,將虛擬貨幣出售給境外賣家來取得外匯」。

其次,偵查機關在判斷林某某行為的過程中,將其帳戶交易資料與普通「炒幣」用戶進行了對比,並得出林某某並非普通「炒幣」用戶的結論。

結合目前颯姐團隊並未發現與本案關聯的刑事案件的信息,可以發現,雖然公安機關已經掌握了我國大量OTC公民的相關信息,但卻並未作出進一步的處理。當然,我們不排除後續處罰的可能,但從宏觀來看,我國監管機關目前的打擊重點並不在個人持有和交易加密資產上,相關監管容忍度上升。

04、寫在最後

總的來說,嚴打大宗加密資產洗錢以及相關上游犯罪、關聯案件是2023年以來全球加密資產的大趨勢,甚至在最近英國發生的,與我國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關聯的6萬枚比特幣大案重,還疑似有偵查機關「重查幣、輕查人」的嫌疑。

颯姐團隊提示,加密資產確實是跨境資金流動的好工具,但隨著鏈上數據分析工具的進步,所謂的加密資產「匿名化」幾乎已不復存在,類似前述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洗錢手法,追查和取證對於偵查機關而言僅是時間和辦案技術成本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