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6日,第二屆“區塊鏈服務網絡(BSN)全球合作夥伴大會”在杭州舉辦,由杭州市拱墅區人民政府、區塊鏈服務網絡(BSN)發展聯盟主辦,中國移動通信集團設計院有限公司、中國銀聯浙江分公司、杭州拱墅區數產園管委會、智慧城市發展聯盟協辦。
在題為《區塊鏈產業生態構建如何賦能數字經濟發展》的圓桌討論上,北京紅棗科技CEO何亦凡發表了自己的觀點。
譚敏:近期整個行業的熱點都圍繞兩個重磅文件的發布,第一個是9月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等11個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另一個是9月24日,央行、銀保監會等10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這對未來的區塊鏈行業發展帶來哪些變化,請談一談自己的想法。
何亦凡:首先幣圈一直以來有一個策略,就是把技術和應用混在一起,說虛擬幣就是區塊鏈,區塊鏈就是虛擬幣,這個觀點是錯的。因為區塊鍊是底層技術,虛擬幣是基於它做出的應用,這倆者是完全不一樣的。舉例來說在中國造鋼、煉鋼是合法的,但用煉出來的鋼造把槍是違法的,這個邏輯要清晰,不能說國家允許煉鋼,那麼造槍就合法。
應用和底層技術是兩個事情,現在的監管基本上是針對應用。區塊鏈技術最簡單的應用就是虛擬貨幣,部分人快速的對一串碼達到一個共識。簡單程度就跟當時互聯網時期最簡單的應用電子郵件一樣。國家管控力度之所以這麼大,是因為虛擬貨幣是類似準金融的一個性質,在我看虛擬貨幣的屬性實際上就是證券,但是這個證券跟股票不一樣。任何股票價格由兩部分組成,一個代表淨資產價格,這個股票有部分是公司淨資產值多少錢;另一個是未來預期投機價格,組成金融產品的價格。所有投資物的價格都是包括這兩個部分的。但虛擬貨幣僅有完全投機價格,沒有實物淨資產價格。比如就算投資運動鞋,至少運動鞋還有穿的價值。那麼當它是金融投資類屬性的內容,全世界都是強監管的。
為什麼需要強監管?是一定存在交易公平性的問題,所有監管都是關於公平的問題。股票在刑法中,僅針對股票的操盤、內幕消息、虛假信息就有幾十條,嚴重的都是達到無期徒刑,就是要保證股票交易一定公平。那麼回到虛擬貨幣,因為它的技術屬性是沒有辦法監管的,大家不要覺得公鏈就很公平,每個幣背後永遠有一群人知道的信息比你多、比你早。舉例:比如以太坊有部分人知道什麼時候升級,當它宣布的時候,這些人有沒有買入以太坊幣?他只要買了按照各國法律都是內幕交易,但是現在這部分尚沒有法律定義,所以需要強監管。金融產品用這種交易方式是一個不公平的方式,無法監管無法讓老百姓都公平地去交易,在中國肯定要禁止掉。
大家可以觀望,這情況在美國也一樣,如果用內幕交易去買幣即使幣在美國交易合法,但涉及內幕交易照樣犯法,即使現在沒有,三年以後一定會有,這是各國對金融產品核心的內容,所以咱們中國大家可以看股票上,經常內幕交易、虛假信息被公佈,咱們中國政府證監會、銀保監對這類管理非常嚴格。像美國80%是機構交易,我們本身投資專業性比較弱而且大量是個人交易,一定是要保護個人交易的,即使股票也要非常嚴肅去保護的,更何況是虛擬貨幣,現在大家都買都被割韭菜了,國家想管還沒有辦法管。
所以從虛擬貨幣一出現就跟中國法律完全違背,現在公佈的法規是政策的延展性一步一步過來的,兩年前就看得清清楚楚一定會到今天的情況,虛擬貨幣是不具備在中國任何現行法律下實行的可能性,大家一定要理解,不是說國家不讓掙錢,它是在保護你,你能掙錢,你也更可能賠錢,大家一定要記得,它無法達到公平交易。
此外,何亦凡還在圓桌討論中對公鏈的“激勵機制”發表了看法:首先我不認可公鏈“激勵機制”,區塊鏈作為信息化技術,它的應用的消耗應該就是雲資源和電。激勵機制就是為什麼公鏈上現在沒有任何傳統應用跑在上面的原因,因為當部署一個應用在上面的成本遠高過直接放在雲上的成本。如果只掙雲的錢就沒有人參與了,它的定價一定高過雲的成本。這是為什麼我今天可以跟大家說,你不能在公鏈上找到一個傳統應用,也就是一個業務,如果它的收入是人民幣,但付虛擬貨幣支付gas成本在公鏈上跑業務的,是不可能存在的。好比我們接觸的一個項目,一個電子提單的數據傳到以太坊上50塊人民幣,那個電子提單利潤可能才1塊人民幣,付50塊錢成本存一個電子提單是不可能的。所以它的本質就是定價一定高於雲服務,而且高出多少倍,才能保證大家願意掙這個錢,這也導致最後沒有辦法服務傳統經濟,只能互相賺錢,就是現在代幣互相倒手,中間產生一個生態,來支持它嚴重超出雲服務成本的經濟模型。
說公有鏈自成邏輯,這是沒有問題。但超出它現有的圈子服務傳統經濟,到目前來看沒有一個案例,幾乎是不可能的,因為經濟模型不成立。比如銀行說我發一個內容部署在公鏈上,收入是人民幣手續費,需要用以太坊幣支付云服務的成本。僅僅因為有很多人給這個公鏈備書,讓我付那麼高的成本是不可能的,我對激勵機制的定義就是類似傳銷,就像把一塊磚、一支化妝品不停的賣,把價格變的很高一樣。也是類似的“激勵機制”造成的。
北京紅棗科技是區塊鏈服務網絡(BSN)的四家發起單位之一。北京紅棗科技CEO何亦凡先生一直致力於區塊鏈技術的融合創新,以及為區塊鏈技術的正本清源。下面摘選了何亦凡在參加各類行業大會和媒體訪談中關於區塊鏈“虛擬貨幣”的個人觀點(按發佈時間排列,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1. BSN何亦凡:提供虛擬貨幣交易信息和報價是違規的
各國目前對虛擬幣交易所的態度無非打擊或允許,允許的國家往往把虛擬貨幣交易所按證券交易所定位來監管,交易所本身要保持公平性、透明性、合規性的,要強監管。但虛擬貨幣交易所有別於傳統證券交易所,存在技術難以監管的問題,且沒有國界,當交易量足夠大的時候,對很多國家來說都是一件很可怕的事。由於虛擬幣、交易所去中心化幾乎無法監管,我國法律體係是必然不允許的。
發稿日期:2021年7月20日
文章來源:CoinDesk中文版-區塊鏈大咖說
文章鏈接:https://m.ximalaya.com/keji/49518384/435495557
2. BSN長話短說之二| 關於虛擬貨幣在中國的合法性分析
我們說到虛擬貨幣是怎麼產生的,一個是發幣然後賣出去,另外就是挖礦獲得,比如說PoW挖礦。按照前邊提到的,ICO肯定是違法的,應該屬於刑事犯罪,涉及到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或者集資詐騙罪。區塊鏈技術好壞不影響法律性。就算技術再好,如果你是對公眾在銷售一個類似證券的東西,然後進行了資金回籠,由你自由處置,還沒有借貸關係,那麼就是違法的。目前在國內常見的一些涉及虛擬貨幣的違法行為主要分為兩種,一種是藉助虛擬貨幣這種載體進行犯罪的行為;還有一類是因為虛擬貨幣的特性而產生的新犯罪方法,如涉及到洗錢的問題。
發稿日期:2020年12月28日
文章來源:BSN長話短說欄目
文章鏈接:https://mp.weixin.qq.com/s/Zn9GjQ9PAGicNJE6mqaOLA
3. 正本清源之三:在中國持有和交易“虛擬貨幣”的法律分析
“虛擬貨幣”經過十幾年的發展,在區塊鏈技術普及上具有非常正面的意義,並且“虛擬貨幣”的發展,也加速了各國貨幣管理部門積極研究和推動法定數字貨幣。不論“虛擬貨幣”對區塊鏈技術的普及具有多麼大的積極影響,在實際操作層面,持有和交易“虛擬貨幣”都必須嚴格遵守所在國家的法律法規。公眾應對中國有關“虛擬貨幣”的相關法律法規有一定的認識,以便在接觸到“虛擬貨幣”時,能夠嚴格守法合規。
發稿日期:2020年11月3日
文章來源:人民網
文章鏈接:http://blockchain.people.com.cn/n1/2020/1103/c417685-31916715.html
4. 5-10年內虛擬加密貨幣在中國是不會合法化的
除了法定人民幣和法定數字人民幣,5-10年內任何虛擬加密貨幣在國內都不會合法。他強調,法定數字貨幣出現之後,整個資金流動以及商品流通速度會至少增加3-5倍,數字貨幣如果放開公對公轉賬,進行結算處理,對整個實體經濟都有著積極的影響。另外,人民銀行嚴令禁止區塊鏈相關公司不能發行虛擬貨幣。
發稿日期:2020年10月27日
文章來源:華夏時報
文章鏈接:https://www.chinatimes.net.cn/article/101233.html
5. 正本清源之二:穩定幣與虛擬貨幣的區別
虛擬貨幣肯定不算是實物貨幣,因為嚴格意義上,虛擬貨幣就是一串碼,本身不具備任何實物價值。所有虛擬貨幣的發行方,主要精力都是放在市場策略上,盡量要把自己標榜成貨幣、是未來的主流、是會持續升值的、是最新的技術區塊鍊等,從而達到吸引不是很專業的普通人入局的目的,並且從來不去討論虛擬貨幣到底有什麼實際價值,具體操作基本上跟騙老年人買枕頭之類的商業行為處於同一範疇。
發稿日期:2019年11月12日
文章來源:人民網
文章鏈接:http://blockchain.people.com.cn/n1/2019/1112/c417685-314512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