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互鏈脈搏
隨著央行數字貨幣已經拉弓上膛,數字資產和央行數字貨幣DCEP的結合的討論增多了。但究竟如何結合,騰訊近期公開的一些專利,解開了部分面紗。
4月24日,騰訊公開了一項名為“一種數據轉移處理方法、裝置和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數據轉移”在該專利中主要體現為“數字資產交易”。並且該專利用大量篇幅分析了基於數字貨幣的交易流程。
在此之前,騰訊多項專利探討了數字資產的生成、繼承等,並且都是通過區塊鏈技術實現。
從專利看,區塊鏈、數字資產、數字貨幣,騰訊的功課已經做了許多。
數字資產如何交易
還沒有區塊鏈,就有了數字資產交易。比如數字版權的交易、數字卡券的交易等。當把區塊鏈用於數字資產交易後,發現區塊鏈解決了很多該領域難題:數字資產確權——基於區塊鏈的可溯源性;交易雙方去中介——基於區塊鏈的分佈式賬本;交易資產的不可複制性——基於區塊鏈的加密算法等。
然而,新的問題又出現了。
騰訊的“一種數據轉移處理方法、裝置和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一文中描述了這麼一個問題:現有技術中,當用戶A向用戶B執行資產轉移業務時,用戶A可以通過所持的終端設備以互聯網的方式向用戶B的終端設備轉移相應數量的數字資產,以完成與用戶B之間的資產轉移業務。但是,此間過程中,若用戶A所持的終端設備未聯網或者是網絡狀態不佳,則很有可能會導致用戶A的終端設備向用戶B的終端設備轉移對應數量的數字資產失敗。由此可見,現有技術中,難以保證針對數字資產的轉移成功率。
為了提高因網絡環境不好影響數字資產交易的成功率,騰訊設計了支持“單離線”交易和“雙離線”交易兩種模式。
眾所周知,如果要用區塊鍊網絡進行交易,那麼無論是單離線還是雙離線,都不可能實現。因此要解決這個問題,騰訊繞開了區塊鏈,就和目前微信支付支持“單離線”,中國央行數字貨幣支持“雙離線”那樣,採用中心記賬的方式。
於是,數字資產的生成可以使用區塊鏈,但數字資產的交易可以不用區塊鏈。如何保障交易的安全性、唯一性、可信性呢?
根據該專利,首先要對數字資產進行“圈存”,類似於對某一個資產進行身份“認證”。
圈存數字資產載體可以包括四個組成部分:
第一個組成部分是ID(標識):該ID為一串字符串,該ID是交易管理後台為付款方圈存的數字貨幣所生成在交易管理後台中的唯一標識,通過該唯一標識可以在交易管理後台中唯一識別付款方所圈存的數字貨幣。
第二個組成部分是面值:該面值為無符號數字,該面值可以使用人民幣的最小單位“分”來表示,該面值是交易管理後台根據獲取到的圈存請求中的圈存金額所生成的。例如,若圈存金額為20元,則該面值可以是2000,表示人民幣的2000分。
第三個組成部分是機構編號:該機構編號為一串字符串,該機構編號可以根據業務指定,該機構編號為圈存數字貨幣的運營機構(即交易管理後台)編號。
第四個組成部分是機構簽名:該機構簽名即是上述圈存簽名,該機構簽名可以是交易管理後台通過自己的私鑰對上述三個組成部分進行簽名所得到的,若圈存數字資產載體中還包括其他交易信息,則對應的該機構簽名也包含對其他交易信息的簽名部分。
圈存後的數字資產,就可以在騰訊發明的系統中進行交易。其交易過程也會用到區塊鏈使用的加密技術。
至於如何實現單離線和雙離線支付,互鏈脈搏曾分析了央行和工商銀行準備的方案,騰訊的做法也比較接近。詳見:《如何支持數字貨幣的雙離線支付:央行和工商銀行準備了三套方案》
未盡事宜
值得注意的是,騰訊這份專利申請書,將數字資產和數字貨幣的概念進行了統一化處理。
其表述是:“從所述交易同步信息中,獲取所述目標數字資產對應的交易數字資產載體;所述交易數字資產載體為用於作為所述訂單業務信息的憑證的交易數字貨幣載體。”說人話就是,交易的數字資產對應一個圈存了載體,這個載體又以數字貨幣為載體。三者之間實際是等號關係。
騰訊沒有向螞蟻金服的相關專利那麼直指央行數字貨幣,但也做了範圍的限定:貨幣價值必須被肯定,包括價值錨定黃金的數字貨幣,以及價值錨定法定貨幣的數字貨幣。
考慮到這份專利申請日期是去年的12月,央行數字貨幣已經確定要推出。而市場尚未有錨定黃金的主流數字貨幣。因此騰訊的這個專利也可以看成為央行數字貨幣交易而做的技術儲備。
市場也已經證實,騰訊和螞蟻金服是央行數字貨幣的運營商。
也是因此,這份專利留有很多遺憾。數字貨幣雖然也是數字資產,但卻是非常狹義的數字資產。
廣義的數字資產是指一切數字化的資產形式。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證監會原主席肖鋼5月7日在新基建、新佈局、新動能“雲”座談會上表示,“所有資產都能夠數字化,都能夠成為數字資產。”肖鋼分析稱,從金融角度看,資產數字化以後就可以具有分割性、標準性、流動性,資產更容易流動起來。更為重要的是,為投資融資以及資金價值流通與交換開闢了全新的領域。
而騰訊的專利並未解決非數字貨幣的其他數字資產流通問題。比如非貨幣數字資產如何“圈存”,如何與數字貨幣對應起來,實現交易等。
騰訊未解決的,也是未來可繼續探索創新的。畢竟面對數字資產的交易,才剛剛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