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下稱中互金協會)與國際知名反洗錢能力認證機構“公認反洗錢師協會”(ACAMS),通過網絡會議系統直播了題為《洗錢新風險與反洗錢新應對》的公益反洗錢培訓。

培訓的主要包括,一是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新工具在反洗錢風險管理領域的應用;二是疫情期間洗錢、金融犯罪活動呈現出的新特徵、典型作案手法及對應的風控策略;三是如何完善反洗錢風險評估模型和系統;四是反洗錢專業人才培養機制。

PANews也參與了本次線上培訓分享,並整理了培訓的干貨以饗讀者。


優化風險監測機制


受中互金協會李東榮會長委託,中互金協會副秘書長何紅瀅在培訓開場致辭中指出,當前利用新冠肺炎疫情消息進行的詐騙活動是過往網絡金融詐騙行為的延續,通過反洗錢工具監測和阻斷相關資金鍊條是成功防控所不可或缺的手段,並倡議從業機構和從業人員切實履行反洗錢職責,堅守初心,完善機制,加強培訓,繼續為金融穩定、市場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根據疫情期間的風險防控形勢,協會迅速對風險監測機制進行了優化提升,豐富了互聯網違法金融活動、代幣交易、互聯網金融廣告等方面的風險監測指標和模型,及時發現了一批有價值的線索並報告有關職能部門;提示從業機構反洗錢部門主動作為,將反洗錢風險控制能力有效應用於當前的反欺詐工作中,切實維護金融安全和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

此外,協會指導發起“博雅醫鏈”戰“疫”醫療物資捐贈存證公益平台,運用區塊鏈技術免費提供物資確認、可信存證、信息查詢等在線服務,並可協助從業機構在反洗錢工作中了解交易目的、交易性質。

據了解,該平台的發起旨在運用區塊鏈技術的分佈式、防篡改、可溯源等特性來提高捐贈信息的透明度與公信力,為捐贈與受贈方免費提供物資確認、可信存證、信息查詢等在線服務,為社會各界提供公開透明、可追溯、可反饋的監督途徑。


區塊鏈技術在反洗錢中的應用

 

北京大學金融信息化研究中心主任、區塊鏈研究中心主任陳鍾教授分享了區塊鏈技術及其在反洗錢和金融風控中的運用與發展,他建議:

引入區塊鏈實現跨部門數據按需即時共享,我國金融行業反洗錢的監管機構主要有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有關金融監督管理機構、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行業自律組織等。金融行業監管機構在反洗錢工作上付出了巨大的監管成本,並在反洗錢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從目前各金融機構反洗錢機制來看,仍然存在著客戶身份識別效率低、反洗錢工作信息化程度低、反洗錢監管成本高以及金融機構間相關數據不同步不共享等問題。

此外,引入區塊鏈實現部門內“業務+監管”的創新。將區塊鏈技術引入到金融機構日常身份登記驗證、金融交易及檢測審計環節中,實現監管規則的數字化、自動化、智能化,利用智能合約完成實時監管和數據共享,有助於進一步完善金融機構反洗錢事前預防、事中監控及事後處置流程,提升金融機構和監管部門的反洗錢水平。

 

區塊鏈賦能監管科技

 

陳鍾教授認為,區塊鏈賦能監管科技應從“事後”轉向“按需”和“即時”。

首先,區塊鏈能夠變成監管者與受監管對象之間的共享數據記錄庫,打破了組織間的壁壘。其次,區塊鏈能夠有潛力輕鬆地實現交易數據的子集以實時的方式與監管者分享。此外,區塊鏈可以實現包含監管的"業務模式,在其中監管者利用智能合約實時地驗證交易,規則合約化。

而與此同時也面臨著發展中的挑戰,例如,受監管對象和監管者在支持信息需求實現合規性驗證方面的挑戰與日俱增;受監管對象承諾透明性的同時,更大的成本和風險也伴隨當前的系統和業務流程出現;隨著生態系統和金融工具不斷增長中的複雜性,在透明性和成本之間的平衡變成個大問題。

Libra有自己獨創的編程語言Move,而陳鍾教授也建議監管規則數字化智能化——Reg Language,即面向監管科技的智能合約編程語言,助力監管部門實現監管規則數字化、自動化、智能化。

Reg Language的語法規則和類型系統根據監管需求進行設計,便於實現監管規則數字化,快速完成數字化監管規則庫的建設。通過Reg Language編寫的智能合約能夠運行在RegChain聯盟鏈平台上,監管部門可以通過智能合約自動實現穿透式監管,受監管對象能夠通過監管部門公佈的監管規則提升自動化合規能力。

監管部門能夠通過Reg Language在區塊鏈中構建專家系統,也可以通過Reg Language與區塊鏈外部構建的智能風險管理模型進行交互,持續有效滿足金融監管要求。

此外,Reg Language是圖靈不完備的智能合約編程語言,語言設計上便於形式化驗證工具和安全分析工具對智能合約進行安全審計,充分保證智能合約的安全性。

陳鍾教授認為,區塊鏈將改變監管者與受監管對象的關係,減少監管摩擦並增進監管效果。交易數據必須以一定的粒度和精度提供給監管者以便於履行監督和管理合規性義務。


數字貨幣反洗錢的新動向

 

談到反洗錢,專家們也談及了近期涉及比特幣洗錢的案例。

美國財政部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於3月2日(本週一)發佈公告宣布對兩名在2018年涉嫌幫助朝鮮網絡黑客組織Lazarus 洗錢的中國公民進行製裁。

兩名中國公民分別是田寅寅和李家東,兩人受到的具體指控是兩人通過OTC場外交易業務為朝鮮Lazarus 組織提供實質性幫助、提供資金贊助、物質及技術支持及支持其進行惡意網絡攻擊行為。

對金融機構而言,專家建議從“業務+客戶+交易“,三位一體進行監測預警。可以正向推導、逆向循環,形成監測反饋閉環。此外,規則模型隨使用迭代收斂,大大增加反洗錢監測工作有效性。

FATF(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對數字身份服務提供商的建議,理解反洗錢對客戶盡職調查的要求(特別是客戶識別驗證和持續的盡職調查)和其他相關法規,包括對受監管實體保存客戶盡職調查記錄的要求。

尋求政府或認可的專家機構的保證性測試和認證。如有需要、參與公共部門監管“沙箱”(或其他相關機制),以評估數字身份認證系統的水平。

向受監管實體提供有關數字身份認證系統在身份驗證、認證以及在可互通/可相互操作性方面的透明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