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12月21日消息,根據Ledger Insights 報道,盧森堡透過《區塊鏈法4》,旨在使證券採用DLT 更加容易。這是該國第四部區塊鏈法。新立法引入了數位證券發行控制代理的可選角色。根據現行的DLT 證券法律,盧森堡採用兩層概念,包括中央帳戶管理人,類似於中央證券託管機構(CSD),但不那麼繁瑣。第二層涉及帳戶管理人,即託管人。由於涉及兩層,因此仍需要DLT 可以避免的對帳流程。歐盟信貸機構或投資公司或中央證券託管機構(CSD) 可以充當控制代理。它們無需在盧森堡獲得許可,但必須提前幾個月通知監管機構(CSS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