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6月13日消息,據韓國經濟報導,韓國一民主黨議員計劃對《關於限制非法信用行為的法律》進行部分修訂,其內容為將未獲許可的虛擬資產籌資行為也規定為非法信用行為之一。修訂案的主要內容是,約定支付全部或超過預置虛擬資產的虛擬資產,並將收受金錢或虛擬資產的行為規定為類似信用行為之一。
在Luna事件中,投資者如果以欺詐或者非法信用行為罪名起訴Terra及Luna開發公司Terraform Labs的Do Kwon,韓國現行的法律很難將此次事件定性為“非法信用行為”進行處罰。相關法律規定,不取得許可、登記、申報就從不特定多數人手中籌集資金的行為屬於非法信用行為,但問題是能否將虛擬資產視為“資金”尚不明確。
報導稱,如果該修正法案獲得通過,原本處於死角地帶的利用虛擬資產的非法信用行為也將被包括在處罰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