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5月28日消息,據新華社報導,近年來,虛擬貨幣風生水起,引得不少人趨之若鶩。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沒有實物,由計算機生成的一串串複雜代碼組成,需要根據算法通過計算機運算獲得,俗稱“挖礦”。用於挖礦的“礦機”一般功率較大,需要消耗大量電力。劍橋大學替代金融研究中心的研究顯示,截至2021年5月10日,全球比特幣挖礦的年耗電量大約是149.37太瓦時(1太瓦時為10億度電),這一數字已經超過馬來西亞、烏克蘭、瑞典的耗電量,十分接近耗電排名第25名的越南。龐大的電費支出讓“礦主”們好像“候鳥”一般,哪裡電費便宜就把“礦場”搬到哪裡去。因此,我國虛擬貨幣“礦場”大多分佈在電力資源充足而電費便宜的地區,例如火電資源充足的新疆、內蒙古和水電資源充足的四川、雲南。 “這兩天,周圍有不少'礦主'已考慮關停'礦場'或轉移到海外了。”一名“幣圈”人士告訴記者,他們準備漂洋過海,將“礦場”搬到俄羅斯、芬蘭、加拿大等當地法規允許挖礦且電力過剩的國家。專家建議,要把電用在促進經濟發展的“刀刃”上。電力資源充沛的地區可以建立市場准入、互聯網企業用電大戶監測、互聯網異常流量監測等多維度常態化監測體系,加強源頭把控。
新華社:挖礦消耗大量電力,要把電用在促進經濟發展的“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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