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5月18日消息,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支付清算協會聯合發佈如下公告:一、正確認識虛擬貨幣及相關業務活動的本質屬性;二、有關機構不得開展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金融機構、支付機構等會員單位要切實增強社會責任,不得用虛擬貨幣為產品和服務定價,不得承保與虛擬貨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虛擬貨幣納入保險責任範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服務,包括但不限於:為客戶提供虛擬貨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虛擬貨幣或將虛擬貨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虛擬貨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虛擬貨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虛擬貨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虛擬貨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三、消費者要提高風險防範意識,謹防財產和權益損失;四、加強對會員單位的自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