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4月20日消息,新加坡稅務局(IRAS)於4月17日發布了針對數字代幣的最新稅收指引。其中,礦工、ICO發行商、企業和個人所持代幣的價值波動,除非實現損益,否則不應被徵稅。

儘管支付代幣不屬於法定貨幣,但新準則規定,使用支付代幣的交易“應被視為易貨交易”。

此外,對加密貨幣礦工徵稅“取決於礦工是否以盈利為目的進行挖礦活動”。礦工可能把挖礦當作一種愛好或者將挖出的代幣作為長期投資。如果是這種情況,則支付代幣的處置收益或損失無須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