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5月21日消息,此前由江蘇省鹽城市建湖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Plus Token”特大網絡傳銷案有了最新進展。 “Plus Token”特大網絡傳銷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周某某通過微信等途徑積極宣傳、推介“Plus Token”錢包App的方式,發展下線會員近193萬名,因涉嫌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該院提起公訴。
“Plus Token”錢包App是一個借助數字貨幣理財噱頭,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人員,並以投資人數量和投資金額作為計酬方式對傳銷者進行返利的傳銷項目,通過承諾高額的投資回報,誘導、欺騙投資者參與項目投資,相關人員利用“Plus Token”錢包App,打著區塊鏈數字貨幣錢包等旗號從事拉人頭實施傳銷犯罪行為,已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據悉,經司法鑑定中心鑑定,主要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被告人周某某在“Plus Token”錢包App中使用電話註冊了4個賬號,共計發展會員1929575名,涉及金額共計約1400萬餘元。
江蘇省鹽城市建湖縣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周某某依托“Plus Token”錢包App在互聯網上積極宣傳、大肆發展會員,並按照一定的順序組成層級,以發展的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或計酬的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錢財,情節嚴重,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向法院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