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支付網訊,10月19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發布《關於推動金融業服務新發展格局的指導意見》(深銀保監發〔2021〕143號)。
《意見》指出,建設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完善金融科技產業孵化機制,落實《金融科技(Fintech)發展規劃(2019-2021年)》,加快培育金融科技龍頭機構,完善金融科技產業鏈。發揮國家金融科技測評中心平台作用,探索制定金融科技行業和技術標準。堅持守正創新,聚焦金融科技基礎技術和應用場景創新,落實《金融科技創新應用測試規範》等金融行業標準,推動金融科技創新應用測試。鼓勵金融機構與科技公司開展合作,創新智能金融產品與服務。實施“深港澳金融科技師”計劃。探索舉辦金融科技節、金融科技大賽,打造金融科技高端品牌。
《意見》要求,深化數字人民幣的應用場景創新。吸引數字人民幣相關的重大基礎設施落地深圳,培育數字人民幣產業生態。
《意見》指出,探索金融科技在客戶信用評價、授信准入、風險管理等環節的應用,有效提升金融服務覆蓋面。協同打通企業公用信息孤島,暢通銀企融資對接渠道,搭建全市統一的數字化金融綜合服務平台。積極穩妥發展供應鏈金融服務。強化金融科技賦能,探索運用新一代信息技術因地制宜打造惠農利民金融產品與服務。
《意見》要求,加強互聯網平台金融活動監管。牢牢樹立“金融是特許行業,必須持牌經營”的理念,杜絕一切非法金融活動。審慎支持金融科技類企業發展,嚴防以科技服務為名變相從事金融活動。嚴格劃定不能逾越的基本紅線,對互聯網企業平台投資入股金融機構實行總量控制。加強銀行保險機構與互聯網平台合作開展金融活動的自律管理,進一步規範聯合貸、助貸業務,規範互聯網保險、網絡小額貸款等業務。強化機構主體責任,堅持誰出資、誰管理,督促機構審慎選擇交易對手、審慎開展合作業務,明確界定雙方權利義務和風險分擔方式,穩妥應對聲譽風險,防範外部風險傳染。
《意見》要求,大力整治違法違規金融活動。堅決清理和取締未經批准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和活動。有效發揮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在打擊非法集資、反洗錢、反欺詐等方面的積極作用。繼續深入開展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推動網絡借貸機構業務出清。
《意見》要求,增強金融產品創新的科技支撐。銀行保險機構要夯實信息科技基礎,建立適應金融科技發展的組織架構、激勵機制、運營模式,做好相關技術、數據和人才儲備。充分運用人工智能、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生物識別等新興技術,改進服務質量,降低服務成本,強化業務管理。大力發展移動互聯網終端業務,探索構建互聯網金融服務平台。加強網絡安全建設,強化客戶信息安全保護,提升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災備水平。
《意見》要求,強化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加強數據安全和消費者信息保護。
《意見》要求,強化深港澳在綠色金融、金融科技、特色金融、人才培訓等領域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