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2024中國金融穩定報告》發布,其中首次提到全球加密貨幣及相關立法的最新發展,特別對香港在加密貨幣領域的實踐進行了相對詳細的闡述。
在這一背景下,報告不僅反映了央行對加密資產的態度轉變,也顯示出我國對這一新興產業的持續關注和逐步探索。下面我們來看看,具體的變化有哪些:
1.從審慎監理到客觀詳述-央行對加密資產的態度轉變
2023年央行金融穩定報告對加密貨幣的相關表述:
2024年央行金融穩定報告對加密貨幣的相關表述:
從2023年和2024年央行發布的金融穩定報告的措辭中,我們可以看出,與去年相比,《2024中國金融穩定報告》對加密資產的態度有了值得注意的轉變。 2023年的報告中,央行主要關注加密資產的金融和技術風險,並強調了其對金融穩定可能帶來的外溢影響,並提出了嚴格的監管措施。
然而,在今年的報告中,央行並未過度呈現對加密資產實踐的負面態度,雖然央行仍然繼續強調加密資產的風險,但是其對加密資產市場的恢復情況和全球發展趨勢表示了重點關注,並客觀地評述了各國以及政府組織在加密貨幣監管方面的立法實踐。
報告指出:
儘管加密資產在經歷了一系列風險事件後,市場價格和交易量在2023年有所回升,但仍存在價格波動大、市場治理不透明等潛在風險。同時,各國監管部門對加密資產的監管力道不斷加強,全球已有多個國家推出了相關的法規。
中國香港在探索加密資產牌照管理方面取得了積極進展,進一步加強了對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監管。
金融穩定報告不僅提及加密貨幣的市場規模和風險,還對全球的法律框架和監管模式進行了概述,暗示我國金融監管機構也正在關注這一市場的合規化進程,我們可以合理期待是否有可能透過更多的立法和政策來適應當前的變化。
2.香港的加密貨幣實踐
報告中一個特別引人注目的亮點是,首次對中國香港在加密貨幣領域的實踐探索與創新成就進行了特別的,詳盡的闡述。作為中國大陸金融體系市場不可或缺的一環,香港的加密貨幣監管實踐受到了國家的關注。香港創意推行了「雙牌照」監管制度,將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精準劃分為證券型和非證券型兩大類,並分別施以契合其特性的法律框架進行監管。這項監管模式的創新之舉,不僅引發了市場的廣泛熱議與深入探討,更成為了香港加密資產市場的一大鮮明特色。
透過明確區分「證券型代幣」與「非證券型代幣」 ,香港為加密貨幣產業建構了一個更為細緻且靈活的監管架構。這項架構在確保市場規範運作的同時,也藉助牌照制度有效提升了市場參與者的合規自覺。香港的加密貨幣監管實踐,無疑為其他地區在加密資產監管領域的探索提供了寶貴的參考與借鏡。
此外,從金融穩定報告的揭露中我們不難發現,眾多專家學者正密切關注著香港相關行業的發展動態,並依據其發展現狀與趨勢,積極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以期更好地適應和監理新情勢下的金融環境。
3.多次提及全球穩定幣-央行對全球穩定幣的監理關注
報告中多次提及中國央行對全球穩定幣的關注。穩定幣作為加密貨幣的重要分支,因其相對穩定的價值機制,逐漸成為全球金融市場的研究熱點。特別是近年來,穩定幣的快速發展引起了各國央行的高度關注,眾多國家正緊鑼密鼓地研究如何有效監管這一新興資產,在保障金融穩定的同時,也能挖掘其潛在價值。
中國央行對全球穩定幣的關注,顯示我國在金融穩定方面的前瞻性思維和對國際金融業的新興走向的明銳洞察。穩定幣與傳統法幣掛鉤,具備一定的穩定性,但在跨國支付、金融市場流動性等方面的潛力,也使得其成為許多國家金融政策的實驗田。在這一背景下,我國央行對穩定幣的關注和持續研究不僅是對全球市場變化的回應,更是我國在加密貨幣領域逐步介入和探索的體現。
4.加密貨幣市場的前景-國家態度與產業未來
綜上所述,儘管加密貨幣市場的監管尚處於不斷探索與深入研究的階段,但《2024中國金融穩定報告》表明,中國央行對加密貨幣的態度正在轉變,香港的實踐經驗使得該行業的市場前景正在受到更多的市場參與者,專家,學者以及相關行業從業者的廣泛關注。特別是在全球範圍內,加密貨幣的監管體系逐漸完善,相關產業的創新和標準化進程逐漸加快。
5.律師認為
從監管者的角度出發:各大平台應就其平台交易和業務活動受到適當的監督,確保活動在合法合規的框架內進行。同時,監管的重點應是提供更為清晰明確的法規條文,並縮減模糊地帶,避免對正當、合法的交易行為造成誤判。
從執法者的角度出發:公權力應該受到監督,不應該在模糊地帶肆意妄為,破環了產業生態的發展。
就金融投資的活動而言:目前在中國大陸,炒幣和幣圈相關的機構依舊容易涉及非法金融活動。在相關法律和部門規章尚未「鬆綁」的情況下,內地投資者涉足加密金融領域確實面臨較高的法律風險和維權困境。
在此,我們真心提醒廣大投資者,加密金融產品因其高風險特性,需要各位參與者時常強化合規意識,非專業投資者或缺乏相應投資經驗背景以及知識儲備的個體,應審慎對待,避免盲目入場,以免將投資行為異化為高風險的「賭博」。
隨著監管環境的不斷優化與成熟,無論是投資者、金融機構,還是政府部門,均需不斷提升對不斷發展的金融體係以及市場動態的理解與適應能力。
僅代表本文作者個人觀點,不構成對特定事項的法律諮詢和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