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發布《金融行業區塊鏈平台技術規範》地方標準,將於2021年1月1日實施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批准發布地方標準《金融行業區塊鏈平台技術規範》,將於2021 年1 月1 日實施。該標準由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提出並歸口,起草單位包括深圳證券交易所、深圳前海微眾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證券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互聯網金融協會等。該標準分為範圍、規範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縮略語、基本原則、分層框架、用戶層、接入層、核心層、基礎層和通用功能等十一個部分。標準規定了金融行業區塊鏈平台的基本原則、分層框架、功能組件及其技術要求,並適用於深圳市企業建設金融區塊鍊和分佈式賬本系統、開展金融區塊鍊和分佈式賬本服務。注:深圳《金融行業區塊鏈平台技術規範》(徵求意見稿)於2018 年5 月正式批准立項,並列入了2018 年深圳市技術標准文件項目計劃,為國內首部地方版金融行業區塊鏈平台技術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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