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教授、区块链研究院执行院长杨东建议,运用区块链技术为知识产权提供从创造、使用到权利救济全流程、全方位的保护,利用区块链可溯源、不能篡改的属性,满足司法证据的需求。还可以尝试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共票”机制,将数据生产者、数据加工持有者、数据使用者紧密结合在一起,打破平台对数据生产资料的垄断,使数据原始生产者即广大平台的用户可以加入到与数据相关生产经营中去,分享所获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