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發布反壟斷指南征求意見稿或對數字貨幣交易平台產生影響
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已發布《關於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其中指出對於平台經濟領域經營者之間達成的固定價格、分割市場等橫向壟斷協議,以及固定轉售價格、限定最低轉售價格的縱向壟斷協議,反壟斷執法機構在違法性認定上可不明確界定相關市場。徵求意見稿中列出具有競爭關係的平台經濟領域經營者可能通過下列方式達成固定價格、分割市場、限制產(銷)量、限制新技術(產品)、聯合抵制交易等橫向壟斷協議:(一)利用平台收集或者交換價格、銷量等敏感信息;(二)利用技術手段進行意思聯絡;(三)利用數據和算法實現協調一致行為;(四)其他有助於實現協同的方式。平台經濟領域經營者與交易相對人可能通過下列方式達成固定轉售價格、限定最低轉售價格等縱向壟斷協議:(一)利用技術手段對價格進行自動化設定;(二)利用平台規則對價格進行統一;(三)利用數據和算法對價格進行直接或間接限定;(四)利用技術手段、平台規則、數據和算法等方式限定其他交易條件,排除、限制市場競爭。雖然該指南中並未明確提到數字貨幣交易,但相關規定可能會對數字貨幣行業領域裡的相關交易平台產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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