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布涉案金額超77 億元的WoToken 特大網絡傳銷案的二審刑事裁定書,駁回對一審結果不服的上訴人的上訴,維持原判,即,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分別判處高玉東有期徒刑8 年6 個月,並處罰金200 萬元;判處李奇兵、王小影有期徒刑7 年,並處罰金150 萬元;判處田某某有期徒刑2 年6 個月,並處罰金100 萬元。同時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和窩藏罪分別判處李某、唐某某緩刑5 年和緩刑1 年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10 萬元。扣押在案的贓款42569 萬餘元及孳息,以及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鏈聞此前報導,5 月中旬,WoToken 傳銷案在江蘇省鹽城市濱海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8 月底,濱海縣人民法院對外披露了該起特大網絡傳銷案的刑事判決書。一審宣判後,高玉東、李奇兵、王小影、田某波不服,提出上訴。經鑑定中心鑑定, 2018 年7 月至2019 年10 月8 日期間,WoToken 平台共註冊會員715249 人,層級關係501 層;在這期間吸收的數字貨幣泰達幣2.86 億餘枚、比特幣4.6 萬餘枚、以太坊203.9 萬餘枚、萊特幣29.2 萬餘枚、比特現金5.6 萬餘枚、EOS 684.1 萬餘枚。按案發當日數字貨幣價格計算,上述加密貨幣合計價值77.69 億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