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6月15日消息,据浙江检察公众号,近日,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利用数字人民币账户套现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案件。短短四天,犯罪嫌疑人袁某等人在绍兴套现20余万元。几名犯罪嫌疑人通过购物、闲聊拉拢有数字人民币账户的商家,在商家同意套现后,先将自己一定金额的钱款转换成虚拟币充当押金转给上家,再将数字人民币收款码发送给上家,待上家的诈骗资金进入商家数字人民币账户,由商家扣除 1% 至 1.5% 不等的手续费后,套取相应数额的现金。经越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袁某、张某、寇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七个月不等,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