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10月2日消息,根據雲南法制報報道,2023年2月,7名被告共同商議搭建一個網路平台,用於投資虛擬貨幣。達成協議後聯繫了四川某公司,由技術人員開發“3M平台”發行代幣“馬夫羅幣”,以投資虛擬貨幣可以高額獲利的方式引誘投資者加入該項目。平台完成運作後,7名被告積極宣傳投資平台可高額獲利,並到線下宣傳發展下線,其下線又發展了其他下線。經鑑定,用戶下線層級數為3層以上(含3層),且累計下線數為30個以上(含30個)的用戶共375個。 7名被告分別獲利4300元至2萬元不等。

西疇縣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7名被告利用「3M平台」發行虛擬貨幣,以投資虛擬貨幣可以獲得高利潤的方式引誘投資人加入平台,並依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發展人員數量作為記酬獲利,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根據被告在犯罪中所扮演的角色、發展層級、認罪認罰、退繳贓物等量刑情節,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適用緩刑,併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