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mini交易所认为FinCEN“拟议规则”存在三大缺陷
Gemini交易所致函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要求对涉及“可兑换虚拟货币”(“CVC”)或“具有法定投标地位的数字资产”(“LTDA”)的某些交易的要求的提议(“拟议规则”)的回复期延长,此前FinCEN决定将征询意见的时间缩短为15天。
同时Gemini认为FinCEN“拟议规则”存在三大缺陷。
第一,主要缺陷是提案的根本。 拟议规则不太可能阻止非法金融活动,相反,它会产生相反的效果,可能会将加密货币活动赶出监管良好的美国市场的监管范围,进入不受管制的市场。 拟议规则没有强大的执法效力,将对个人隐私产生重大有害影响。
第二,拟议的规则充满了含糊不清之处,这将严重破坏遵守诚信的努力,并可能对美国保持创新前沿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具体来说,除其他外,这种模棱两可充其量只能去中心化金融(“DeFi”)创新,最坏的情况下是扼杀进一步的发展。 如果没有澄清,美国加密货币行业将对全球竞争对手处于相当不利的地位,可能不得不从加密货币和区块链技术的一些最有前途的方面和发展中倒退。
最后,拟议规则的制定显然缺乏程序。按照草案的规定,这一规则所能做的就是促使不良行为者首先系统地将其加密货币从现有受监管的美国交易所撤回到个人钱包中,然后进行他们所设想的任何非法活动。金融CEN和其他监管机构对不良行为者使用加密货币的能见度将降低。
显然,这种不良行为是与这种有前途的技术相关的整体活动的一部分。 如果FinCEN与该行业合作,以便通过正常的协作规则制定过程更好地理解加密货币技术和市场,那么就有可能制定适当服务于合法政府利益的规则,同时尽量减少对守法的加密货币市场参与者和美国公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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