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3月29日消息,美國財政部在新發布《綠皮書》中提出了一項提案,要求美國金融機構向美國國稅局(IRS)報告有關外國賬戶持有人美國海外帳戶稅收合規法(FATCA)所要求的全面信息,價值超過5萬美元的外國金融賬戶必須向IRS報告。
該提案稱納稅人可以在不離開美國的情況下與境外數字資產交易所和錢包提供商進行交易,有機會隱藏資產和應稅收入,為了確保美國能夠受益於有關離岸數字資產的全球自動信息交換框架,並獲得有關美國受益人的信息。美國必須對等地提供某些實體在數字資產交易中的外國受益人的信息。
PANews 3月29日消息,美國財政部在新發布《綠皮書》中提出了一項提案,要求美國金融機構向美國國稅局(IRS)報告有關外國賬戶持有人美國海外帳戶稅收合規法(FATCA)所要求的全面信息,價值超過5萬美元的外國金融賬戶必須向IRS報告。
該提案稱納稅人可以在不離開美國的情況下與境外數字資產交易所和錢包提供商進行交易,有機會隱藏資產和應稅收入,為了確保美國能夠受益於有關離岸數字資產的全球自動信息交換框架,並獲得有關美國受益人的信息。美國必須對等地提供某些實體在數字資產交易中的外國受益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