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12月23 日消息,針對被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起訴一事,Ripple CEO Brad Garlinghouse回應稱,從事實和法律方面來看,SEC是完全錯誤。 XRP是第三大虛擬貨幣,與SEC所認定的比特幣和以太坊一樣,不是一種投資合約。這起案件與SEC此前提起的首次代幣發行(ICO)案件沒有任何相似之處,而且Howey標準有點模糊不清。

Brad Garlinghouse還指出,美國政府的其他主要部門,包括司法部和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已經確定XRP是貨幣,因此XRP的交易不在聯邦證券法的範圍之內。儘管SEC的起訴給Ripple是否將總部遷出美國的決定帶來了更大的緊迫感,但Ripple也期待與新的拜登政府合作,看看能否找到一條合理的發展道路。

據此前報導,SEC已對Ripple、Brad Garlinghouse 和聯合創始人Chris Larsen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