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通過了《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顧問劉揚律師表示,《條例》是國務院發布的,屬行政法規,94公告是七部門發布的,屬部門規章,因此在法的位階上,《條例》比94公告位階更高,一般情況下,民法意義上的“違反法律規定”通常僅包括法律和行政法規,並不包括部門規章,因此《條例》的出台將對幣圈民事訴訟產生重大影響。其中第二十五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非法集資中獲取經濟利益;因參與非法集資受到的損失,由集資參與人自行承擔。劉揚律師解釋說,如果參與資金盤、非法集資,有了損失需要自行承擔。 (互聯網刑事犯罪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