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axDAO
1.引言
2024年7月,透明度和稅務資訊交換全球論壇(全球論壇)向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與G20 匯報了題為Bringing Tax Transparency to Crypto-Assets – An Update的文件,該文件詳細介紹了全球在加密資產稅收透明建設(即加密資產報告框架,CARF)的最新進展。
OECD與G20利用加密資產報告框架(CARF)推動全球範圍內的自動稅務資訊交換,確保加密資產交易透明化,減少逃稅和避稅風險。目前,58個OECD成員國已宣佈在2027年底完成CARF落地。 TaxDAO研究團隊籍此文,對該文件的要點以及未來的全球稅務資訊交換趨勢作出解讀。
2. 文件的主要內容
2.1 文件內容概述以及CARF實施的主要時間點
Bringing Tax Transparency to Crypto-Assets-An Update首先介紹了報告的背景與目的,討論了加密資產的定義、用途和發展情況,並強調了加密資產在稅務透明度和資訊交換方面的挑戰;其次是對加密資產全球新標準的呼籲,這部分講述了G20推動針對加密資產的稅收透明度行動,並討論了OECD與G20國家合作開發CARF的過程;再次是對CARF實施的闡釋,詳細介紹了CARF的實施框架,包括國內立法框架、國際法律框架、技術框架、行政框架和保密及資料保護標準,並討論如何利用全球論壇在實施共同報告標準(CRS)方面的經驗來實施CARF;之後說明了全球論壇確保CARF廣泛實施而採取的工作,並在最後總結了全球論壇在實施CARF方面的進展,並強調了其對稅務透明度和資訊交換的潛在益處。
全球論壇的目標是確保大多數相關司法管轄區在2027年開始進行加密資產的自動資訊交換(AEOI)。截至報告發佈時,58個國家和地區已經公開宣布支持在2027年之前開始基於CARF的加密資產資訊交換,包括10個發展中國家。
為了確保各國能夠按時在2027年啟動CARF的資訊交換,全球論壇設定了一個關鍵的中期目標,即在2024年全球論壇全體會議(預計在2024年11月召開)之前,完成關於CARF的承諾流程(commitment process)。這意味著在2024年底前,全球論壇將確定大部分的實施CARF的相關司法管轄區,並推動這些國家製定、通過國內法,以便在2027年按時啟動加密稅務資訊交換。此外,發展中國家可能需要技術準備, CARF工作小組也正在討論是否給予某些國家有限的靈活性,允許它們在必要情況下延遲啟動CARF的實施。
2.2 全球論壇將如何推動CARF的實施
2.2.1 CARF簡介
CARF旨在建立統一的稅務資訊交換框架,解決加密資產稅務監管問題,並為稅務機關提供更多納稅人與加密資產活動的第三方資料。 CARF在CRS的基礎上製定,並於2023年由OECD完成編制工作。該框架要求RCASP(加密貨幣中介機構)遵守詳細的盡職調查要求,以確定必須報告的信息,並確保這些資訊能夠準確、及時地向稅務機關報告。 CARF由以下規則和註釋組成:1、涵蓋加密資產的範圍;2、受資料收集和報告要求約束的實體和個人;3、需要報告的交易以及與這些交易有關的資訊;4、為報告和交換目的確定加密資產使用者和控制人以及相關稅收轄區的盡職調查程序。
各司法管轄區的稅務機關在收到RCASP報告的資訊後,在CARF框架下,與其它稅務機關組織資訊交換與資訊流轉,以便在全球範圍內監管加密資產,確保稅收透明。
2.2.2 CARF的實施現狀
在G20的邀請下,全球論壇成立了CARF工作小組,負責制定2024年底CARF的承諾程序,以確保CARF在全球的廣泛實施。依計劃,參與國應在2027年開始CARF的資訊交換。我們認為,全球論壇的目標是確保所有相關司法管轄區在相對統一的時間內開始執行CARF,以防止任何司法管轄區成為避稅「漏洞」。
為了支持CARF的實施,全球論壇正在開發必要的技術框架,包括數據報告和交換系統。這些系統將確保資訊的準確性和安全性,並促進各國之間的有效合作。
2.2.3 CARF的國內法落地
CRS和CARF之間存在顯著的綜效,全球論壇計畫利用這些綜效快速推行CARF。為了實施CARF,各國政府需要建立國內立法框架,並要求RCASP執行盡職調查程序並報告資訊;建立國際法律框架,規定所報告資訊的國際交流;建立必要的技術框架,以接收RCASP的資訊並在國際上進行交流;此外,各國還應滿足與保密和資料保護有關的預期標準,以確保交換的資訊保持安全並得到適當處理。
2.3 CARF的本質是將CRS確定的自動資訊交換擴展至加密資產領域
2.3.1 AEOI制度簡介
自動資訊交換(AEOI)是一種國際稅務合作機制,旨在提高稅收透明度,防止跨境逃稅和避稅。該制度透過要求金融機構報告其非居民帳戶持有人的金融帳戶訊息,並自動與這些帳戶持有人所在國的稅務機關交換這些資訊來實現。 AEOI的核心是《共同報告標準》(CRS),該標準由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與二十國集團(G20)國家於2014年共同製定。 CRS要求參與國透過金融機構收集並向稅務機關報告其非居民客戶的金融帳戶信息,然後這些資訊在參與國之間自動交換。
2.3.2 AEOI如何擴展至加密資產領域
如前,CARF將CRS的自動資訊交換機制應用於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RCASP),要求RCASP報告其非居民客戶的加密資產信息,並自動與這些客戶所在國的稅務機關交換這些信息,這能夠提高加密資產領域的稅收透明度,防止逃稅和避稅。
2.3.3 AEOI的具體要求
AEOI的具體要求包括:帳戶盡職調查,金融機構需對其持有的帳戶進行盡職調查,以確定帳戶持有人是否為非居民納稅人,並收集必要的資訊以供交換。資訊報告,金融機構需依照規定的格式和時間表向本國稅務機關報告相關資訊。這些資訊隨後會由稅務機關依據國際協議進行交換。資料保護和隱私,在交換資訊的過程中,各國需確保資料的安全性和隱私性,避免洩漏給未經授權的第三方。最後,在技術標準方面,為了提高資訊交換的效率和準確性,參與AEOI的國家通常需採用統一的技術標準和資料格式。
對於不遵守AEOI要求的金融機構或納稅人,相關國家可能會採取多種懲罰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對違反規定的金融機構或納稅人處以罰款,以彌補其逃稅或避稅行為給國家稅收造成的損失。在嚴重違規的情況下,相關國家也可能採取吊銷營業執照、限制入境等懲戒手段。但這些懲罰措施有由相關國家的國內法所具體規定,國際間有所差異。
3. CARF實施的潛在影響
一是提高稅收透明度,CARF的實施將顯著提高加密資產領域的稅收透明度,使稅務機關能夠更準確地了解納稅人的加密資產持有量和相關收入,從而有效打擊逃稅和避稅行為。
二是促進稅收公平競爭,透過在全球範圍內實施統一的加密資產報告標準,CARF有助於建立一個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防止某些司法管轄區成為逃稅和避稅的避風港。
第三是增加政府財政收入,提高稅收透明度和促進稅收公平競爭將有助於政府增加稅收收入,為公共服務提供更多的資金支持。
四是增強公眾信任,透過打擊逃稅和避稅行為,CARF有助於增強大眾對金融體系和公共機構的信任,促進金融市場的穩定和發展。
整體來說,OECD及全球論壇希望藉鏡在CRS上的經驗,參考CRS的機制推動CARF的落地。同時,全球論壇展現出發展中國家的特別關注,一方面確保它們也能從CARF的實施中受益,另一方面也不希望它們成為「稅收窪地」。可以看出,為因應加密資產的全球性、匿名性挑戰,全球各國在面對加密資產稅務監管問題時將更為緊密協作。 CARF可望未來提高全球稅收透明度,減少逃稅,加強制度互信與全球共識。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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