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11月18日消息,根據中國法院網報道,湖南省湘陰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涉及虛擬貨幣償還借款的民間借貸糾紛案。被告王某、張某夫婦中,王某因資金周轉需要,於2020年7月向原告周某借款1萬元(張某未追認),2022年5月兩人共同借款5萬元。張某隨後償還4萬元,而王某則透過已被公安機關打擊關閉的“TR外幣平台”,用虛擬貨幣償還剩餘的2萬元。周某不認可此償還方式,遂訴諸法院。
法院依據《關於進一步防範及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指出,虛擬貨幣無法律地位,不能流通使用,王某的抵債行為無效,需繼續還款。最終,法院判決王某償還1萬元本金及利息,王某與張某共同償還另外1萬元本金及利息。雙方均接受判決,現已生效。此案表明,虛擬貨幣不能作為清償債務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