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下这篇文字,主要是提示各地方老友:用法治的力量,维护本地经济发展的信心。

Part. 01

诚然,法治在任何一个时代和国家都是相对软性的,比起刀枪剑戟,法律好像只是一纸文字,被打印出来集结成册,当遇到纠纷和问题时,拿出来“有个说法”。但是,前段时间我们发现的事情,让人很难接受,且不论一个人的有罪与无罪是法院经过两级审理得出的慎重结论,在基层办案人员那里,竟然给经济犯家属们的要求:第一,不能请律师提任何辩护意见.....我们听后十分震惊,愤怒之余一股悲凉从后背一直向上延申,可谓悲从中来。

从目前接触的东北地区的银行系统案件,到沿海地区的科技老板非法经营案件,办案流程之粗糙,对质疑之声的无视甚至蔑视,让人难以置信,又不得不信。鉴于案情保密义务,我们不宜透露,但过程简直回到了上世纪八十年代,以不要提出任何质疑为荣,拒绝律师对程序和实体提出的建议,似乎一门心思急速办案,不要有任何力量阻拦,也不得阻拦,就这么办了。可是,事实到底是怎样的事实?基本权利还要不要保障?对人家一家老小的心理打击如何平复,谁给你的权力可以如此任性?!

肖飒:企业家需要的稳定预期,应由法律做最终保障

Part. 02

2023年是发展年,我们必将迎来一个大力发展本地经济事业的契机,从现在的观察看,各地已经开始筹划各种刺激本地经济的好政策。然而,如何能吸引到真正想干事的企业家?企业家精神要不要全社会的呵护?我认为:企业家需要稳定的预期,必须有法律做最终保障。

各地即将出台的刺激政策,需要在上位法的规制之下,进行是否违法的审查,也就是说,一个政策是否符合法律体系的要求,得提前评估,不可事后再动辄撤回。这不仅可以给来投资做事得企业家一个稳定预期,也能让出台政策的机关更踏实,毕竟没有人喜欢被找后账。

基于我们的法律文化,老百姓有比较强的“托付心理”,在具体的司法实践和执法实践中,应当有意识地培养年轻一代有担当,自己对自己的决定负责。关于这方面的情况,请自行反思P2P网贷时代的真实案例,对集资参与人的态度法律要明确地不给予“被害人”身份,客观评价而非被舆论左右

“保就业”,我们要尊重甚至爱护企业家。愿意拿出真金白银在本地投资建厂,招募工友,为本地贡献税收,这样的人值得我们尊敬,也必须拿出诚意给对方一个稳定的营商环境,而这个环境的基础就是本地法治环境。司法是否清明,执法人员是否霸道,机关是“重管理”还是“重服务”,这些指标会形成口碑,在坊间不断传播,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

肖飒:企业家需要的稳定预期,应由法律做最终保障

写在最后

最后,我想再提一句,江浙沪地区一定要坚守良好的营商环境,不要杀鸡取卵,一个案件带来的散碎银两,往往多年都难以弥合“伤口”

好了,爱之深,责之切,我想咱们体制内的朋友的胸怀宽广,应该可以容下温和的友情提示。感谢读者,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