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7月22日消息,據台灣《經濟日報》消息,中國台灣“金管會”要求銀行和信用卡公司不要允許信用卡作為虛擬資產服務的支付手段。 “金管會”表示,信用卡應作為消費的支付工具,而不是金融投資和投機交易的手段,信用卡收單機構有三個月的時間進行業務調整以符合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