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3月14日消息,成都公安微信公眾號發布文章稱,稱近期工作中發現,有不法分子、中介機構採取聲稱有關係可取得公安機關授權、甚至假冒公安機關負責人簽名、偽造虛假處置涉案虛擬貨幣委託合約的方式,誘騙第三方公司或個人支付保證金、「活動經費」等財物詐騙的行為。

警方提示: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查扣的虛擬貨幣,嚴格依照《刑事訴訟法》及相關辦案程序規定,偵查終結後隨案移送檢察機關,最終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處置。特此提醒廣大公民及相關機構,務必提高警惕,謹防受騙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