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7月20日消息,據新浪網消息,濟南市歷城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因購買虛擬貨幣引發的合同糾紛,判決駁回馬某某的訴訟請求。馬某某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從監管政策來看,我國對虛擬代幣發行、融資、交易、炒作的行為一直是嚴禁的態度。購買虛擬貨幣的行為在我國不受法律保護,由此簽訂的相關協議亦不受法律保護。虛擬貨幣是一般股票波動的數倍,不乏槓桿參與者財務“一夜被洗劫”,難以用傳統的基本面、估值方法進行分析進行分析等,其更像是另類投機品,並不適合普通投資者。普通投資者應當保護個人財產,遠離虛擬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