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5月22日消息,萊比特礦池(B.TOP)創始人江卓爾今日凌晨發微博稱: 1. 雖然B.TOP未收到相關部門的監管要求,但考慮到最新監管精神,以及B.TOP中國大陸境內業務僅佔自營挖礦的較小份額,沒有必要繼續對中國大陸境內公眾提供礦機代購服務,並為此承擔額外的監管風險,因此B.TOP決定停止為中國大陸境內客戶提供礦機代購服務。

2. 對已代購付款,未運行礦機,可選擇全額退款,請聯繫您的對接商務處理。

3. 對已運行礦機,雖然此情況屬於合同免責條款中的不可抗力“政府乾預、限制、禁令”,但B.TOP負有維護客戶利益的責任,B.TOP將出台措施,確保客戶不發生虧損。

PS:個人對“堅決防控金融風險……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堅決防範個體風險向社會領域傳遞”的理解是:重點是後半句。和2013年五部委通知的精神類似,不允許金融機構和社會資本介入比特幣挖礦,以免發生社會性的不可控金融風險。

2013年《人民銀行等五部委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要求“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介入比特幣交易”,但同時也明確說“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