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源自元宇宙見聞(yyzjian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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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 比特幣的法幣之路走到終點了?
近年來,隨著加密市場趨於主流化,以及加密行業的發展和加密原生公司的不斷創新,越來越多國家開始重視並紛紛出台加密監管政策。
適當的監管可能會提高整體採用率,讓傳統投資者向數字資產生態系統繼續注入資金的關鍵在於監管的明確性和可訪問性。
進入2022年,全世界範圍內,針對加密監管的討論不斷升級,措施不斷推進。該行業將迎來“更廣泛的新的監管”,這些監管政策隨時都將左右加密市場。
各國加密監管進程
1月4日,一項旨在為加密貨幣市場提供法律基礎的法案已提交給秘魯國會,該法案名為《加密資產商業化框架法》,將通過該國國會全體會議的立法辯論後決定是否批准。
其旨在進一步規範提供加密貨幣服務的組織,包括比特幣交易平台和數字錢包,任何與比特幣相關的公司都必須按照該國的立法條款在南美國家銀行和保險監管局註冊。
1月4日,歐洲最大的證券監管機構正在就是否需要修改有關報告和透明度要求的監管技術標準(RTS)徵求意見書,以適應金融市場中區塊鏈技術日益增長的使用。
1月5日,印度貨幣政策委員會成員Ashima Goyal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它們應該被稱為加密代幣,因為它們作為貨幣是不可接受或不合適的。
它們應該被禁止作為法定貨幣,而是作為代幣進行監管。只有意識到風險的投資者才能進行大額交易。全面禁止很難實施,只會增加非法活動和暗網參與。
1月11日,美國財政部長耶倫和愛沙尼亞財政部長羅西曼努斯在視頻通話中討論了加密貨幣監管。兩人討論的主題之一是愛沙尼亞提議的新加密貨幣監管。
愛沙尼亞財政部長在與耶倫的電話會議後表示:“我們高度重視與美國在打擊洗錢方面的合作,包括他們對風險分析系統的建議。我向美國財政部長建議,愛沙尼亞可以分享其經驗以確定最佳實踐。我們還討論了在實施FATF和監管加密資產方面的合作機會。”
1月14日,澳大利亞監管機構正在考慮監管在包括YouTube在內的社交媒體上提供加密財務建議的“網紅” 。
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最近重申,任何提供財務建議的無持照方都違反了該國“2001 年公司法”,可能會面臨重罰。澳大利亞參議員Andrew Bragg 最近也表示需要在這個領域進行更好的監管。
1月14日,俄羅斯國家金融協會敦促當局重新考慮在國家金融市場戰略中反對加密投資的立場。該組織認為,俄羅斯人的加密投資應該走出“灰色地帶”,而不是被禁止。
1月18日,英國計劃出台加密資產監管計劃,提議將區塊鏈從加密資產定義中移除。英國表示,去中心化金融(defi)可能在監管範圍內,但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加以考慮,英國計劃將加強對誤導性加密貨幣廣告的監管。
1月18日,印度總理莫迪在世界經濟論壇達沃斯議程會議上談到加密貨幣時指出:每個國家、每個全球機構都需要採取集體和同步的行動。
據報導,一項題為加密貨幣和官方數字貨幣監管的法案被列入議會冬季會議審議名單,但沒有得到審議。政府現在正在修改這項法案。莫迪將對印度的加密貨幣監管做出最終決定。
1月19日,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FCA)發布規則草案,提議對某些加密貨幣資產的營銷進行限制。據悉,這些規則基本上禁止了公司在沒有評估用戶的金融知識和經驗的情況下向他們推廣加密貨幣產品。
目前,FCA正在邀請公眾在3月23日前對其規則草案進行反饋,並打算在今年夏天確認其最終規則。
1月25日,俄羅斯財政部部長伊万·切別斯科夫(Ivan Chebeskov)表示,對加密貨幣市場的監管將使保護公民權利成為可能。
首先應該做的是保護公民、此類服務的消費者、購買這些資產或在某些其他流程解決方案中使用加密貨幣的人的利益。在這方面,需要監管,而不是禁止。監管將使支持透明度成為可能,從而保護公民。
2月5日,厄瓜多爾中央銀行計劃在今年準備和發布與加密貨幣相關的法規。
央行行長Guillermo Avellan表示:中央銀行正在開展一個監管加密貨幣的項目,由於與這些資產相關的波動性,新法規不會使比特幣或任何加密貨幣成為法定貨幣,就像薩爾瓦多在比特幣法批准後發生的那樣。相反,這條法規將旨在使該國加密貨幣的地位更加清晰。
2月7日,中國香港特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近年來香港虛擬資產有新發展,需要根據市場變化修訂相關條例,包括禁止無持牌的虛擬資產交易所推廣有關活動、納入更多符合定義的虛擬資產等。
許正宇指出,香港需要根據市場的不斷變化而訂立制度,今後特區政府也會繼續視乎市場發展,擴大虛擬資產投資者的範圍。
2月8日,俄羅斯政府內部人士透露,俄羅斯政府已批准數字貨幣流通監管立法理念。
俄政府相關部門將對加密數字貨幣在該國的市場流通進行嚴格監管,並將進一步保護普通投資者的權利,俄財政部和央行將會在2月18日前製定相關法案。這意味著,俄羅斯不會全面禁止數字貨幣在該國的使用、兌換和流通。
2月9日,美國財政部負責國內金融事務的副部長Nellie Liang表示,沒有獲得銀行執照的科技公司不應提供加密貨幣穩定幣。
發行加密貨幣以便讓人們為商品和服務付費的公司應該接受像銀行根據美國法規所接受的那種嚴格監管。
結語
根據2021年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發布的數據,目前全球128個司法管轄區中有58個表示已經實施了修訂後的FATF 標準,其中52個司法管轄區監管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6個司法管轄區禁止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的運營。
多國政府向部分加密貨幣交易平台發出警告,主要原因是提供衍生品交易以及未在本國註冊,也反映出越來越多國家不再對加密貨幣交易保持放任狀態,開始主動出擊。
目前來看,加密資產在全球金融市場正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因而越來越多國家正在製定相應監管機制,多數國家基於反洗錢與反恐融資風險的防禦性目的監管,有可能推動進一步的監管措施。
加密資產Token的交易、發行機制、加密貨幣交易平台進行證券型代幣的發放已經逐步取代傳統金融證券。
隨著DeFi、NFT等新事物的快速發展,全球各國與地區面臨的加密市場監管問題也愈發複雜,加密貨幣的監管和發展將考驗各國政府的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