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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馮銘

2月21日,2021年中央一號文件正式公佈,再度將源於浙江經驗的“三位一體”農民合作社載入。

2017-2018年復旦大學首屆博士後創新創業大賽上,信合聯盟課題組提交了獲獎項目“三位一體合作經濟的系統集成”。在此基礎上,2020年8月份,信合聯盟又提出了基於區塊鏈的信合聯盟數字化架構方案。

2019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區塊鏈技術發展現狀和趨勢進行了集體學習。 2020年4月發布的《浙江省委農村工作實施辦法》第21條也提出了“三位一體...數字化...系統集成”的提法。從而有望實現合作化、數字化的相互促進、相得益彰。

數字經濟時代,互聯網、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能等高科技如何賦能“三位一體”綜合改革?

數字化如何賦能?

中央黨校經濟學部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央黨校創新工程即高端智庫“深化農村改革”項目首席專家徐祥臨向《鏈新》表示,“三位一體”合作經濟組織根植於鄉村熟人社會之中,生產、供銷、信用、生活服務等在為農服務中相互支撐,同區塊鏈信息共享的基本原理是相通的。

“在這個體系中產生的數據完整性和真實性是現存分散的、原子化的市場主體所無法比擬的,一旦與互聯網、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能等高新技術有機結合,就能夠為農業生產者之間、農產品的生產者和消費者之間消除信息不對稱展現出良好的前景,在全國范圍內建立起有序競爭市場,為農業農村經濟高質量發展發揮出巨大作用。”徐祥臨指出。

抹鏈科技CEO張彥傑向《鏈新》表示,“三位一體”合作是一般是指農民之間的“生產合作、供銷合作和信用合作”。

張彥傑進一步解釋,“生產合作”一般是指農民的種養殖業生產服務,在農業生產服務中,物聯網、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能等互聯網技術就能夠起到很大的作用,比如智慧農業、食品溯源等等;

“供銷合作”和互聯網的結合,在農產品上行和商品下行方面起到很大的作用,電商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很多合作社就在網上開電商小店,把合作社社員生產的產品在線銷售,甚至通過直播電商銷售;合作社也會組織一起購在網絡上購買農資、生活資料等,有的合作社還建立了自己快遞取貨點。

“信用合作”解決的是農村金融服務的問題。一直以來,缺乏金融服務是農村經濟發展的製約瓶頸。在廣大農村地區,農村現存金融服務僅以存款、貸款、傳統支付結算業務為主,在農村區域貸存比遠遠低於城市,整體上缺乏完善的金融產品體系和高品質針對性的金融綜合服務。而農村產業在缺乏完備的金融服務情況下,發展舉步維艱。

張彥傑認為,農村金融服務的難點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第一、由於缺乏便捷有效的信用評價體系,農民借貸主要依賴金融機構信貸員對於農民的信用評估決定貸款金額和周期,具有高度的主觀性,信貸安全難以保障,管理成本較高。

第二、由於缺乏技術保障,金融機構缺乏實時監控體系,借貸資金的用途難以跟踪,導致資金的實際用途與申請用途出現背離或者偏差,對於出現異常的資金變動反應遲鈍,造成資金損失的放大。

第三、由於農民高度分散,金融系統與單個農民發生業務,市場交易成本過高、利潤較低,對於金融機構來說也沒驅動力。

由於這些問題的存在,導致傳統金融機構沒有動力給個體農民提供高品質的金融服務。 “區塊鏈技術具備不可篡改、透明、可追溯的特性,再依托農民合作組織,就能夠比較好得解決農村金融難的問題。”張彥傑向《鏈新》表示。

防範數字化弊端

“數字化是大勢所趨,極大提升了生產流通效率和生活消費體驗。但數字化不能包治百病,有時候反而是致病因素之一。”三位一體合作經濟研究組執行組長,原瑞安市副市長、浙江“三位一體”先行試點負責人陳林向《鏈新》表示,某些超級互聯網平台對於直接生產者、最終消費者、小業主等造成擠壓。

陳林認為,在少數的情況下,強行分拆壟斷企業,或者限制強強合謀、乃至合併,是有必要的,這在國際上都有先例。在常態下應靠鼓勵和扶持弱弱合作與聯合,起到製衡強者的作用。合作社、特別是“三位一體”合作經濟組織,就是這樣一種行之有效的方式。合作化可望有效平衡、矯正數字化帶來的異化和弊端,更是反壟斷的利器。

在張彥傑看來,在數字化發展過程中,需要考慮成本問題和安全問題。 “安全問題通過技術發展和監管部門可以解決。但是成本問題,如果按照單個農民或者單項業務去做的話,成本是極高的,不是一個商業機構所能承擔的。通過合作組織就比較好的解決了這個問題。”

“再有一點就是收益歸誰的問題,因為農民群體龐大,具有很大的流量價值,也有很強的商業價值,那麼某一平台賺錢了,是否可以讓農民也能夠享受一部分?我們現在做的合作經濟公鏈(CUN公鏈,coopunion network)就是嚴格按照合作社規則建立的共識機制,只要是對公鏈生態有貢獻的行為,就可以享受到應得收益。”張彥傑說。

需要注意的是,在實踐過程中,合作社的運營也需要遵守法規、遵循規律。比如,《憲法》第八條規定:農村中的生產、供銷、信用、消費等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是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製經濟。

2019年農業農村部《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徵集農民合作社典型案例的通知》中指出:“農民合作社創新出資方式,開展互助保險、內部信用合作、勞務合作,發展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綜合業務合作等新型合作的探索和經驗。

“不管是法律上還是政策上都有比較明確的規定,在系統開發過程中就要遵循這些原則。法律法規約束下、遵循合作社原則,合作社就一定能夠做好,為農民帶來很好的效益。”張彥傑向《鏈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