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顧問劉揚發文稱,昨天Plustoken案之所以能夠刷屏,與相關標題黨報導也有一定關係,在幣圈微信群中甚至在流傳“國家隊砸盤了”的說法,查看兩個案件的判決書發現:1.在Plustoken案二審刑事裁定書中提到:“收繳的贓物處置問題。經查,在案證據證實陳波向鹽城市公安局申請由其委託北京知帆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出售變現公安機關扣押的數字貨幣,所有款項作為其退贓款。原審法院據此認定陳波退出部分款項,並對其酌情從輕處罰。”2.在Wotoken案二審刑事裁定書中提到:“數字資產處置變現合同一份。證明案發後,被告人李某某配合公安機關追繳贓款贓物情況。”上述情況說明,相關數字貨幣的贓物處置應當是:由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機關提出申請,和相關公司簽訂合同,委託相關公司對公安機關扣押的數字貨幣進行變現處置,處置的所有款項作為犯罪嫌疑人的退贓款。這就說明,案涉數字貨幣早已經變現處置,所謂“砸盤”一說則無需擔心。從涉案虛擬數字貨幣處置工作來講,司法機關在本案中的處置方式頗具亮點,也給全國司法機關提出了一條新的思路,在整個處置過程中,司法機關並未作為主體參與其中,由犯罪嫌疑人和委託第三方公司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