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由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7·12”特大跨國電信網絡詐騙案公開開庭審理。檢察機關指控稱,應以詐騙罪追究楊某甲、郭某輝、謝某淵等79名被告人的刑事責任。據相山區檢察院指控,該犯罪集團分別使用有關平台,以投資多種虛擬貨幣的名義,按照事先設計的尋找目標、建立信任、誘導投資、騙取錢財等手段,先後騙取全國各地被害人130多人,騙取財物3000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