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澎湃新聞10月3日消息,中國銀行研究院研究員郝毅表示,央行數字貨幣和Libra本質上都是基於Token(代幣)發行的信用貨幣,從技術上,都可以使用區塊鏈技術實現快速、高效、透明化的信息傳遞。他認為,Libra與央行數字貨幣主要的差異在於,信用基礎不同。 Libra主要依賴於Facebook及其合作夥伴的商業信用,以及抵押的一籃子貨幣資產。而央行數字貨幣是基於一國的國家信用。與此同時,郝毅還指出,雙方監管體係不同。央行數字貨幣是法幣的一部分,大部分主流經濟體都對貨幣發行、管理有著成熟的法律法規體系。而Libra的管理尚無完善的法律支撐,各國對加密貨幣的屬性、態度差異較大。此外,數字人民幣和Libra的應用範圍也不同。央行數字貨幣是一國法幣的數字化,除了少數國際貨幣外,其應用範圍主要局限在一國以內,很多國家和地區都禁止境內交易使用外幣結算。 Libra從誕生之日起,就是面向全球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