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Ripple身陷長期訴訟,“證券之爭”誰將獲勝? 》
作者:一爾 出品:奔跑財經
近日,BitBoy Crypto創始人、加密貨幣網紅Ben Armstrong(BitBoy)稱Ripple-SEC這起案件將在6月或7月結案,Ripple與SEC的長達兩年多的訴訟終於迎來了大結局。這場世紀之戰也勢必將影響美國加密監管的方向,亦或者改變加密市場的格局。
上週,深受Ripple-SEC案件影響的XRP的價格一路上漲,勢要突破支撐位。但在本週,XRP的價格卻跌破所有人的預期。截至4月21日,XRP的價格已降至3月以來的最低水平。眾所周知,懸而未決的Ripple-SEC訴訟案件是影響XRP走勢的重要因素,而越臨近案件終結時刻,市場情緒則越發不穩定,眾人也開始關注起這場長期拉鋸戰的走向和結果。
Ripple-SEC 3年訴訟長跑終迎大結局
這起事件還要追溯到2020年12月,SEC起訴Ripple違反了聯邦證券法。 SEC認為Ripple公司及其創始人向投資者出售XRP,並以此獲利,這種行為已經屬於證券交易,但Ripple卻未將XRP註冊為證券。根據聯邦證券法的要求,所有證券的發行和銷售,包括涉及數字資產的證券,需要根據其規定進行登記,或獲得豁免註冊的資格。
早在2019年,SEC就基於Howey測試發布了《數字資產“投資合同”的框架分析》,以此來判斷數字資產是否為證券。 SEC認為,如果數字貨幣的發展依賴某一公司的努力,並且投資者期望從投資中獲得合理的利潤時,那麼這種數字貨幣就會被視為證券。與此相反的是,如果一種數字貨幣足夠獨立、去中心化,任何參與者都無法影響數字貨幣的運作,並且投資者不會對利潤形成預期,那麼這種數字貨幣就不屬於證券。清華大學金融科技研究院區塊鏈研究中心基於此認為,比特幣和以太坊的參與維護者顯然足夠分散,因此這兩種數字資產並沒有被SEC認定為證券。
這項分析框架並非是監管法律,僅僅是在為加密公司提供一定的監管預期,提示其被視作“證券”進行監管的可能性。很顯然,在這份框架下,XRP這種中心化的貨幣很容易被當作證券。但Ripple針對這種指控,堅稱跨境支付幣不是證券。
此後,雙方便開始了長達近3年的訴訟拉鋸戰,爭論的焦點依然在於“XRP到底是不是證券”。直至今年3月,雙方仍然在為各自的立場進行辯護。
SEC主席Gensler認為SEC可以決定哪些數字資產是證券,更沒有必要通過立法來決定。同時也表示,現行證券法涵蓋了加密市場中發生的大部分活動。雖然國會可以採取行動進一步澄清,但他認為沒有必要增加權力。但Ripple首席執行官Brad Garlinghouse則認為,這樣的決定應該基於立法,而不是SEC主席的個人觀點。
4月8日,在最近的一篇推文中,SEC主席Gensler表示,加密市場與證券法沒有任何不兼容之處。 SEC的目標是使加密領域符合證券法,確保數字資產的投資者獲得與其他市場相同的保護。然而,Ripple的政策主管Susan Friedman認為,加密貨幣與證券不同,這種差異需要具體的規則,而不是採用一刀切的方式進行監管。
雙方均有各自立場。而在近日,這場曠日持久戰終於要有定論了。有專業人士稱美SEC對Ripple的訴訟案將會在上半年有最終裁決。
Ripple-SEC的“證券之爭”為何這麼久?
雙方持續多年的辯論圍繞的話題是“XRP的發行是否是以銷售為目的”。
而更大範圍來看,雙方的爭執更多在於“誰能決定一項數字資產是否為證券”。對於加密公司及交易所來說,是利益之爭;對於美國監管機構來說,是監管權力的博弈。此次紛爭將定下之後美國監管規則的基調,也將影響未來加密市場的走向。所以,其中一方的勝出勢必會壓縮另一方的權利空間,雙方因此而僵持不下。
而4月20日,《福布斯》高級財富記者John Hyatt發布了一份關於Ripple商業行為的調查報告。具體來說,這份報告揭示了Ripple通過馬來西亞主要合作夥伴Tranglo銷售數十億美元的XRP,並說明了Ripple是如何粉飾數字來營銷其核心業務的。
眾所周知,跨境支付是Ripple的核心業務,並且分為了兩條業務線。一條有XRP,一條無XPR,但只有一條線真正賺錢,即XRP的業務。 John Hyatt認為,Ripple通過營銷XRP的流動性支付技術(ODL),實現了公司的快速增長。對此,Ripple首席技術官在推特上發表觀點認為,Ripple所做的只是為了使XRP盡可能的廣泛而已,並非是為了將其出售賺錢。而Ripple能從中賺到錢,並能夠維持其運轉,只是因為足夠幸運。所以,在這類業務中很難對“XRP是否以出售為目的”進行定性。
Ripple首席技術官推特回复
而Gensler態度之所以如此強硬,不僅是為了爭奪加密監管權,也是對加密貨幣層出不窮且眼花繚亂的運營模式感到不滿。因為眼花繚亂之下,更容易滋生灰色地帶。據外媒報導,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Gensler最近在國會作證,他批評了加密貨幣的合規性,並對穩定幣監管表示擔憂。他說,我從事金融工作40年了,從未見過一個如此不符合證券法的領域。他還證實,如果加密貨幣代幣被視為證券,任何此類代幣交易的交易所都需要註冊為國家證券交易所,接受SEC的監管。 Gensler對待監管的態度極為強硬,他堅持保持現有的監管準則,不做出重大改變。
同時,他還認為,數字資產市場需要更加合規。因為它嚴重危及投資者,並破壞了公眾對資本市場的信任,這會威脅到投資者畢生的積蓄。而Ripple認為,一旦XRP被認定為證券,就需要接受嚴格監管,這在某種程度上會扼殺加密創新。雙方據理力爭,一直僵持不下。
而整起Ripple-SEC訴訟事件也正是如今美國加密市場的縮影,一個新興的市場在立法和監管上仍存在許多灰色地帶。監管的範圍、職責不明確,加密公司對於監管的預期也會不穩定。加密市場仍然需要更清晰的監管制度來減少可能引起的市場混亂,此次訴訟的結果將成為加密監管改變的契機。
哪方勝算更大?
但是加密監管將改往哪個方向?還是取決於判決的結果。
由於加密市場的波動非常微妙,所以,XRP的價格也可以看作是投資者對這場訴訟的情緒反映。此前有報導稱Ripple可能贏得與SEC的訴訟,XRP代幣便在之後的24小時內上漲了20%以上。前段時間XRP價格飆升,Ben Armstrong認為是因為一些著名的Youtuber和有影響力的人對Ripple-SEC訴訟即將結束表示支持,以此推動了XRP價格上漲,因為看起來Ripple極有可能在訴訟中勝出。
但是一名參與訴訟的律師認為,SEC和Ripple訴訟案或將以平局告終。因為美國SEC自己的專家承認,自2018年年中以來,兩大加密資產比特幣和以太坊的價格可以解釋多達90%的XRP價格變動。而與此同時,SEC又認為Ripple Labs持有高比例的XRP意味著XRP是中心化的,是一種證券。這兩種說法和立場自相矛盾。
預計幾週後,這起訴訟的裁決結果就要公佈。但整體而言,XRP社區仍然對當前的形勢保持樂觀。他們認為監管機構的立場不一,法官不可能因此而支持SEC。但無論如何,各方均會為自己的利益集團積極爭取。而只有等到最終的裁定結果,這場3年的連續劇才能算真正的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