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7月20日消息,據The Block報導,Voyager週二根據破產法第11章的程序舉行了緊急聽證會,法官Michael Wiles批准了Voyager支付其公司卡的資金需求,共計76000美元。 Voyager稱需要用這些卡支付關鍵供應商的費用,鑑於債權人委員會即將成立,且此次金額較小,法官Michael Wiles批准了此金額。但他明確表示,該公司必須在其之後的臨時救濟請求中證明其存在重大需求。

美國受託人律師Richard Morris在聽證會上表示,債權人委員會將在申請救濟時進行協商,該委員會可能即將成立。 Voyager下次聽證會將於8月4日舉行,可能會確定Voyager是否可以從大都會商業銀行的客戶利益(FBO)賬戶中提取超3.5億美元資金,以兌現客戶提款。

據悉,第11章破產程序允許公司在重組業務以償付債權人時保持運營,但重組業務是一個過程,法院將聽取與臨時動議有關的論點,即為特定目的授予救濟,本質上是授予企業支付費用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