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12月17日消息,11月11日,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四川能监办”)发布了两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川监能罚字[2019]2号、3号):四川华电杂谷脑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道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的情况下进行非法供电,四川能监办根据《电力监管条例》《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责令两公司立即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共计罚没人民币101.4572万元。根据接触案情的人士透露,两家涉事水电站存在私搭输电线路为特定用户供电进行比特币挖矿。



官方文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道孚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四川华电杂谷脑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