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不得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洗钱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于今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章「互联网治理」中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下列支持或者帮助:(一)出售、提供个人信息;(二)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洗钱;(三)其他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的行为。第七章「附则」中第五十条显示,本法自 2022 年12月1日起施行。
2、央行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预付资金管理产品“元管家”正式发布
据财联社 9月8日消息,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 9月8日在 2022 第二届中国(北京)数字金融论坛上发布了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预付资金管理产品“元管家”。“元管家”在数字人民币的钱包上部署智能合约,在预付消费服务场景提供防范商户挪用资金、保障用户权益的解决方案。
3、工信部组织开展 2022 年区块链典型应用案例征集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通知,组织开展 2022 年区块链典型应用案例征集工作。征集方向包括:创新技术及产品、区块链 + 实体经济、区块链 + 民生服务、区块链 + 智慧城市、区块链 + 政务服务。申报案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须已落地并取得成效,具有较高技术水平、明显的行业或区域特色及成熟商业模式,具备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能充分体现区块链的技术特点和适用场景,对相关行业或企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4、北京互联网法院“版权链 - 天平链行政司法协同治理平台”2.0 版亮相
据新华网 9月2日消息,北京互联网法院与北京版权保护中心共同搭建的“版权链 - 天平链行政司法协同治理平台”2.0 版本亮相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展区。据悉,在 2020 年服贸会上该平台 1.0 版本发布,升级后的 2.0 版本实现对数字版权确权、授权、交易、维权等各环节的全面覆盖。通过司法标准前置、数据的跨链验证与获取、国家级行业协会数据上链等机制与技术应用的融合,天平链 - 版权链协同治理平台能够达到确权强化、举证简化、维权优化、认证易化的效果,进一步保障数字版权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推动形成全国统一的数字版权大市场。
5、上海市副市长刘多:三方面构筑元宇宙产业发展新高地
9月2日,2022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探索・产业元宇宙论坛”暨“元生万物”核心技术专场在上海召开。上海市副市长刘多在致辞中表示,元宇宙作为虚拟世界与现实社会交互的重要平台,是数字经济发展的新形态、新赛道,前景广阔、潜力巨大。刘多指出,未来上海将充分发挥在 5G、数据要素、应用场景、在线新经济等方面的优势,坚持虚实结合、以虚强实的价值导向,持续强化元宇宙新赛道新动能的布局,激发多元市场主体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构筑元宇宙产业发展的新高地。一是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二是强化超级场景驱动,紧密结合城市数字化转型,强化应用场景和公共数据的开放共享,推动元宇宙更好地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市民高品质生活、城市高效的治理;三是强化全球性开放合作,积极地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参与制定元宇宙国际标准和行业标准,进一步地完善与国际组织、学术机构、产业联盟、知名企业等多层次的合作机制,共建开放协作包容的元宇宙生态。
6、武汉获批创建国家区块链发展先导区,已聚集区块链企业143家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近日工信部正式复函湖北省经信厅,支持武汉市创建国家区块链发展先导区。目前,武汉市已聚集区块链企业 143 家。下一步,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以国家区块链发展先导区获批为契机,深入推进国家区块链发展先导区建设,力争早日将武汉打造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块链之城。
7、郑州获批创建国家区块链发展先导区
据河南日报9月9日报道,工信部日前正式复函河南省工信厅,支持郑州市创建国家区块链发展先导区。河南省积极抢抓机遇推进区块链发展,今年5月已制定出台《河南省区块链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 年)》,全力打造区块链创新高地。目前,河南省相继成立了河南省区块链产业联盟、河南省区块链研究院、河南省区块链专家委员会;建设了河南省区块链展示中心、区块链公共服务平台;打造了河南区块链开源社区,教育部批复了河南省首个区块链工程学院(本科);揭牌了河南省区块链产业园区,通过集聚优势资源,培育区块链技术、产业生态和应用服务体系,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格局。
8、昆明市获批创建国家区块链发展先导区
在 2022 年区块链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深度行活动中,举行了昆明市获批创建国家区块链发展先导区启动仪式。昆明市将以此为契机,构建赋能实体经济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模式创新协同推进的区块链发展格局,将昆明市建设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区块链产业基地和示引领基地。
聚焦国内政策要点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于今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章「互联网治理」中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下列支持或者帮助:(一)出售、提供个人信息;(二)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洗钱;(三)其他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的行为。第七章「附则」中第五十条显示,本法自 2022 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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