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5月26日消息,據Cointelegraph報導,巴西聯邦稅務局(RFB)宣布,巴西加密資產市場的投資者必須為涉及加密貨幣的同類交易支付所得稅,比如比特幣與以太坊之間的交易。儘管它沒有具體說明“利潤”的定義是什麼,因為在一種加密貨幣資產與另一種加密貨幣的交換中,不存在法定貨幣的資本收益,但它指出,即便如此,仍有義務對最終利潤納稅。

但需注意的是,並非所有加密貨幣投資者都需要申報他們的交易,因為該國監管機構規定,只有交易超過35,000巴西雷亞爾(約合7263.67 美元)的加密貨幣投資者才應繳納所得稅。

據悉,自2016年以來,巴西加密貨幣市場的投資者被要求向監管機構申報其加密資產。 2019年,該國聯邦稅務局發布了1888號規範指令,該指令確定該國所有交易所都必須每月向監管機構報告用戶之間的所有加密貨幣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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